通与不通

  二年级的小外甥拿回他小测验的卷子,有一个把所给词组成句子的话错了,扣掉两分。错句是“早上,小明在操场上跑步。”我怎么也看不出,错在哪儿。小外甥说,应该是“小明早上在操场上跑步。”虽然不便对孩子说,可我真弄不懂,前者为什么不行。反倒想起莫里哀喜剧《贵人迷》中的那位想学一切贵族才艺假冒贵人的汝尔丹先生。

  汝尔丹先生爱上一位贵夫人,要给她写一封短信,信上要说这样一句话,“美丽的侯爵夫人,你的美丽的眼睛我爱得要死。”可是要句子的式样风雅,造句造得漂漂亮亮的,于是向他的哲学教师请教。哲学教师说可以拉长一些,说“她的眼睛的火把您烧成灰烬”之类。汝尔丹先生只要这一句话,要哲学教师把各式各样的写法都告诉他,研究研究看。

  哲学教师说:“首先,可以象您说的那样写:‘美丽的侯爵夫人,你的美丽的眼睛我爱得要死。’或者:‘我爱得要死,美丽的侯爵夫人,你的美丽的眼睛。’或者:‘你的美丽的眼睛我爱得,美丽的侯爵夫人,要死。’或者:‘要死你的美丽的眼睛,美丽的侯爵夫人,我爱得。’或者:‘爱得你的美丽的眼睛,美丽的侯爵夫人,我要死。’”汝尔丹先生问,哪一个顶好?哲学教师说:您说的那一个最好。汝尔丹先生得意地说:“可是我并没有研究过,就一下子把它写对了。”莫里哀在戏里是讽刺汝尔丹先生和哲学教师,可是也说明一个简单的道理,汝尔丹先生这样一个没受过教育的粗人,平实说出自己的想法,“我手写我口”就是好的。但是其他各种说法也无不可,也许是译文的关系,当然上述有的说法,中文一定是要说不通的。

  鲁迅先生在厦门时,看到许多墓碑文不通,说这些不通,就因为读了书的缘故。假如问一个不识字的人,坟里的人是谁。他说是父亲,再问他什么名字,他说张二,再问他自己叫什么,他说张三。照直写下来,那就清清楚楚了。而写碑的人偏要舞文弄墨,所以反而越舞越胡涂。

  要是大言不惭的话,依我看,“早上,小明在操场上跑步。”并没什么不对,只不过可能不如“小明早上在操场上跑步”来得更平实,更口语化罢了。如果老师要纠正,也应当告诉学生,这样说未尝不可,但要看语言环境。或者就像汝尔丹先生的哲学教师那样,再来几个句子也不是不可。“小明在操场上跑步,早上。”或者“早上在操场上跑步,小明。”等等。当然,也许我这是苛责一位小学二年级的教师,教学大纲上大约就是这么规定的。只要不照教学大纲,一律都算作不通。

  在胡颂平所著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多次记述了胡适对文章通不通的议论。胡适先生曾说:“苏东坡的文是做通的,他的文比诗好。他的诗喜欢用典故,书读得太多了。王安石的文,有时还有未做通的地方。骈文,律诗,都是对对子,一直到八股,还是对对子。可见对对子,是一条死路。欧阳修、苏东坡的古文是一条正路,东坡的诗还不能走上正路。”又曾说杜甫的律诗“往往有‘凑句’,为了对对子凑成的‘凑句’,就没有文学的价值了”。胡适对清末著名的大诗人陈散原的诗也不恭维,说:“这里面的诗(指《散原诗集》)没有一首使我感动的。像杜甫的《秋兴》八首,我总背了几千遍,总觉得有些句子是不通的。律诗和缠小脚一样,过去大家认为小脚好看,但说穿了,小脚并不好看;律诗也没有道理。”说“‘闻道长安似奕棋’这一句就不通”。他的前提是古文是古时人语言的反映,所以当时的人说话可能并不自觉,却有语法在其中,在语言发生很大演变时,还要固执古人的语言,却不懂其中的语法,所以就不通了。

  章太炎先生也有类似看法,他曾说过:“《尚书》,直言也。”就是说我们看来“拮屈聱牙”,最难懂的《尚书》,本是夏商周时代的口语。不过我私下揣测,这么难懂,其中一定还有因为书写工具的不方便,力求文字简洁的成份在里面。而今天我们看来古奥得不得了。

  胡适先生持论也许有点过严。诗,特别是律诗,包括词、曲,因为它本身必定得有一些要将就格律词律的地方。记得以前读苏东坡词“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我不懂。多情的人笑我早生白头发,这算什么意思?请教长者,说这是迁就词律,意思是应笑我多情,所以早生白发。我听了这话,觉得有点豁然开朗的意思。首先古文看着就常常不懂,再要将就格律,更难懂自然就在情理之中了。所以从来有“诗无达诂”之说的。以后一看到有人说,唐代李商隐的诗难懂,我就窃笑,难是难,可不见得比别人的诗更难,不懂的实在太多了。就像跟我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非常难懂,世界上没有多少人能懂一样,我不觉得它比微积分更难懂。因为这两者难不难对别人可能有差异,对我没有,一样难。

  然而语言是变动不居的,所以每一时代有每一时代的特点。曹聚仁先生曾说胡适在五四新文学运动时,演讲“国语文学史”,认为《史记》、《汉书》里有许多白话文,《古乐府》歌辞大部分是白话,唐人诗歌,特别是乐府绝句,也有很多白话作品。胡适还说,有个学生问他,西洋每个时代有那个时代的文学,一个时代的文学总代表那一个时代的精神,何以我们中国文学不能代表那个时代呢?何以姚鼐的文章和韩愈的文章没什么时代的差别呢?胡适说,你自己错读了文学史,你看的文学史只是古文传统史。那古文传统史上,做文的只会模仿韩、柳、欧、苏,做诗的,只会模仿李、杜、苏、黄,一代模仿一代,人人只想做“肖子肖孙”,自然不能代表时代的变迁了。他举例说,正当方苞、姚鼐在做韩愈的肖子的时候,吴敬梓正在做《儒林外史》,曹雪芹在做《红楼梦》。所以要想寻找代表时代的文学,我们应该去向那旁行斜出的“不肖”文学中找。曹聚仁先生说,当时这番话,震动了流俗,把《文选》、《古文辞类纂》搁开,让《水浒》、《红楼梦》进入教室。

  这在当时的文化教育界当然是一件大事。如今想来,这些作品对我们其实已经是古典了。就是白话文运动之后的一些白话文作品与我们现今的语言又有不小的差异了。

  曾学过“普通话”的定义: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我读书的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老师好像还是以老舍、叶圣陶为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而他们的创作活跃期已经至今已有三十年以上的历史了。

  今天的教课书以谁为典范呢?曾为此请教过专家,据说专家们也是各执己见。但仍有一派以老舍、叶圣陶等前辈为典范的。虽然只有几十年,但我以为,还以他们为典范,实际上已经远离开现代生活。语言总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社会生活有巨大的变化,语言变化焉能不大?我曾见一位在这里生活差不多三十年,离开不到十五年的人,回到国内,在参与大家谈话,或者看电视节目时,常常显得茫然不知所措,因为他对许多语汇已经不能理解。我想,我们读鲁迅先生的作品,由于学识等因素是有一些困难,但大致可解。而如果起鲁迅先生那样的文章大家于地下,让他走进我们的生活,要他理解我们的语言一定也有不小的困难。这差别不在思想和内容,就是今天,他的思想非但没有落伍,比我们许多人还要“前卫”得多,只不过他可能不懂许多类似“前卫”的语汇,于是他却可能很大程度上听不懂我们的话了。

  上学时,有一同学作文,写“院子里有两棵树,一棵是杨树,还有一棵也是杨树”。被老师一通批评,说抄鲁迅先生未为不可,但抄得不好。原因记不得了。可那位同学颇不服气。近来也常听年轻人说,怎么大名家的文章,净不通就可以,我就不可以。天晓得,有时候我也私下这样想过。

  我曾跟某先生说起,现在一些大名家的文章,不是也经常不通吗?他说,好的文学作品,都是不通的。叶圣陶老先生晚年的文章,都是极通的,句子结构完整,主谓宾俱全,只是一点味道都没有了。这话虽然有些极端,但是我觉得真有点拨云见雾的意思。语言特色是一个作家区别于其他作家一个明显的特征,如果抹杀所有作家的语言特征,全写成典范语言,只有思想和内容的差别,不知道文学将是个什么样子?

  有一位我视为师长的先生批评我的文字,说语言太不精炼,说文学的语言是要锤炼的。我特服气,我自己也觉得,经常说一大堆话,拖泥带水,却没一句说到要害上。可还有一句话,他说我的语言受我这个年龄段口语化和流行准切口的影响太大,我私下可不怎么服气,我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和社会环境中,我不受这些影响,能受什么影响呢?还有人批评我的文字拗口,不顺。如果把这两说放在一起来看,倒有些明白了。前者要的是典雅,我却是俗人本色,于是见粗俗。而后者要的是通顺,我又有时忍不住像和我的小外甥或者鲁迅先生所说的碑文作者一样,没守住这本色,想典雅来着,于是又不通。结果弄得好像两下里没着落,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