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给它们恐惧

  曾在甘肃武威一个珍稀动物繁养场,看过金丝猴。在动物园是不可能那么贴近笼子的。主人说可以用葵花子喂它们。时值晚秋,养殖场种的向日葵都熟了。大家都剥了向日葵瓜子来喂它们。只有两三只小金丝猴从妈妈的怀抱里跳下来,攀着笼子从你手中取瓜子。它伸出的小手,指甲似乎比人的指甲更修长,有点像广告中的美人那纤纤玉手所要追求的那种效果,但是并不是像美人那样悬空长出手指来多少。褐色中发些紫,仿佛修得极讲究的样子,让我觉得像绝了那些涂了寇丹的指甲,只有更自然罢了。当它从你手中取走瓜子时,觉得它的手指有点凉凉的感觉,略有些痒,好像轻轻搔你的手心。它很快轻巧地攀着笼壁,跳回去,东张西望叽叽缩缩地着急忙慌地把瓜子剥开吃完。又跳下来取。

  小时候我家住在北京动物园附近,所以动物园是常去的。我最怕看的是爬行类动物,太乏美感。也一向有些怕看猴子,特别是长大成人之后,实在觉得它们太像人了。尤其是看不了马戏团里和街上耍把戏的猴子和其他动物。总觉得人类自己耍也就罢了,再来作弄这些动物实在太残忍了。但是这个小金丝猴真是非常可爱,虽然被人类关在笼子里,但好像仍对人类不设防。而大金丝猴却老成持重得多。端坐那架子上不动,除了有时抢一些自己儿辈外甥侄儿等小猴子的瓜子,并不自己下来取。我想它们怕是阅尽沧桑了。

  生平没养过任何宠物,也许因为懒,养活自己都嫌费事,也许因为觉得小动物并不适于人类豢养。记得曾有人说起豢养的动物,我说我不喜欢养小动物,结果被认为“不喜欢小动物的人……”,下文似乎是不好当面说出的话,我想是说不够善良,没有同情心之类吧。

  一位老师退休无事养鹦鹉。他是放养。这是我所听过养鹦鹉人中唯一的一个。先把一对中的一只放出去,等它习惯会每天回来,再放另一只。他甚至打算到离家几公里的天安门广场去放飞一回,试试他的鹦鹉会不会飞回来。我颇表怀疑。他还觉得奇怪,问为什么,我说鹦鹉不是信鸽呀!其实我一点都不懂。但是不断听到他丢鹦鹉的消息。有一阵,他说要累坏了。为什么呢?他说有一天两只公的鹦鹉都没有回来,而两只鹦鹉妈妈只得自己喂养各自的四个孩子,很辛苦。但是第二天晚上一只公鹦鹉爪子流着血回来了,第三天又闹着出去,放出未归,而鹦鹉妻子也要出去找它。他说你知道吗,虎皮鹦鹉有个别名叫娇凤,又叫多情鸟。他放她出去找先生,可是都没有回来。扔下四只嗷嗷待哺的小鹦鹉。他把一只最小的混进那只剩下的鹦鹉妈妈的孩子中,它居然一点都未察觉地一起喂。老师自己于是充当了另外三只小鹦鹉的妈妈。说每天要喂六次,煮的小米、蛋黄、菜叶之类,自己累坏了,却并没有把小鹦鹉喂好。

  可老师自己终于又要去上课了,一整天没法照管小鹦鹉,就又把这三只放进那只鹦鹉妈妈的孩子里试一试,结果它依然肯喂,老师说他和夫人看了都非常感动。真比人强远了。有几个人对螟蛉之子这么一视同仁地抚养啊!八只小鹦鹉都喂得胖胖的,只有鹦鹉妈妈自己形销骨立。等到小鹦鹉们稍大了一点,可以自己吃些东西了,他就把五只移到另一个相邻但是也相通的笼子中去,想让鹦鹉妈妈休养生息。然而它却喂完三只小的,还过来照管五只大的。

  突然我想起一两年前,曾有一只虎皮鹦鹉落在我们办公室的窗台上。我告诉一位同事,同事把它捉住了。说拿回去给儿子玩。大约两天后,说鹦鹉死了。给它什么也不肯吃。我不禁觉得自己帮同做了凶手。但是有同事安慰说,鹦鹉在自然状态中,已经不能生存了,必须笼养了。于是心里也就没有了那份负罪感。从未想到它也可能是我的老师那样被放养的鹦鹉。

  有时觉得奇怪,怎么从没有人养过麻雀呢?是太常见了,人们非物以稀为贵吗?后来听人说,麻雀气性大,养不活的。绝对拒绝吃东西,活活气死。不知有多少淘气的孩子做过尝试,从未养活过,人们也就放弃这努力了。真想不到小小的麻雀竟有这样不自由毋宁死的气概。连自以为无物不可征服的人类都莫奈它何。

  也曾有人做心理测试,问最喜爱的动物是什么,许多人都答说喜欢鸟,“主持”测试的人就说,那说明你心底里热爱自由。那么把鸟关进笼中的人都是热爱自由的人吗?大约除了可食之外,别的动物总对他种动物没那么热爱吧。而人一旦爱,的确有点另式另样。听树上的画眉或者天上的云雀叫总嫌不足,要自己养在笼中时时听,为此费多少事,花多少心血也不惜。老舍话剧《茶馆》中的没了“铁杆庄稼”潦倒不堪的旗人松二爷说起他的黄鸟,“我饿着,也不能叫鸟饿着。……一看见它呀,我就舍不得死啦。”你能说他不爱他鸟吗?可是他是因为爱自由才养鸟吗?真弄不懂。

  法国女作家科莱特有一篇《松鼠》,讲她的一只小松鼠。最开始它野性十足,二十多公分的小家伙,能吓坏狗和猫。它喝了牛奶,就在主人的头发上蹭干净两只小手。在房间里上窜下跳,又把一块路易十六时代贵重地毯上一个戴头盔的半裸人物的鼻子吃掉。犯了这些“罪行”之后,它也并不认为主人会惩罚它,又跳到主人的肩上,梳理主人的头发,用冰凉而友好的小鼻子、肉乎乎的舌头在主人耳朵下蹭。主人有些忍无可忍了,又给它缚上锁链。“它被缚住之后,就把手指长长的手,那一天要洗十次,保养很好的手塞进钢制腰带和肋部之间,陷入沉思。”主人终于又不能忍受这只可爱的小松鼠被囚禁的状态了,给它以自由。可它开始还是做它的习惯动作,把手塞进腹部和链子中间,但是它没找到链子,笨拙的轻轻地跳了一下,估量那根原先拴它的锁链的确切长度。最后它跳走了,开始每天都回到主人家里来,主人也常常听到它在附近玩耍,吃了人家高脚盘里的核桃和葡萄干,两小时坐在钢琴上听小姑娘学唱歌,或者拿走人家镶银的玳瑁小梳子之类的消息。它早出晚归,精力充沛,皮毛光亮,从不忘向主人滥施松鼠式的爱抚和亲吻。这样纯洁的关系维持了两三个星期,有一天晚上就再也没有回来。科莱特说,“我确信人类的双手又重新攫住了它”。

  有人称赞科莱特爱松鼠就是爱松鼠,不把它们当人类去爱。这话看似平淡,细想其实很难。很少人养宠物,不把它纳入人类的生活轨道。听说要鹦鹉和八哥学说话,必须修它的舌头,当然我也有点疑心是不是说此话的人知道我太不了解动物,编出来哄我。但是怕猫的繁殖力太高,要送去阉割,却是见诸名家文字的。如此爱小动物,还不如不爱得好。

  好像是电视台“动物世界”之类的节目中,介绍过美国一家珍禽繁养场。它的目的是繁殖珍禽再放归自然。他们在繁养珍禽时,不仅注意让它们将来能适应野生的环境,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要让它们惧怕人类。不知是否只有家养的动物猫狗之类,对待人有亲疏之分。而这分别只仅于熟还是不熟,不会分什么善恶的。平时见有天真的人,受一个坏人骗就以为全人类都是坏人,见一个好人就以为天下都是好人,觉得这其实是野生动物的智力。只以类来判断,不会想人类中也有“羊”和“狼”的分别。所以教给野生动物恐惧实在是上佳的办法,虽然让野生动物误解全人类都是“狼”也有点过份,但总比以为凡是人类都是可亲可近的羔羊也许好得多。就像那小松鼠一样,看见小姑娘唱歌就去听,看见人家吃点心,也去分一份核桃葡萄干,终于不免被人类的双手攫住。最终失去那来之不易的自由。肯放养鹦鹉或者给小松鼠自由的人毕竟不多。

  科莱特说,正是因为想起了她的小松鼠,想起了那些生活在我们中间感到别扭,因而悲伤地隐居起来的其他野生动物,她才常常体味到“对人类的厌恶”。

  有时我想,如果真教给动物惧怕人类,譬如让那小金丝猴不敢来我们手上取瓜子,是多么残忍,但是如果小动物真的都惧怕人类,是不是也许对人类或者野生动物都更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