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应叹惜

  好像是梁遇春曾说,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只有那些妓女才有可能懂得爱情,大家闺秀们不可能。我想这就像《红楼梦》中贾母所说的,“开口都是乡绅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绝代佳人’,--只见了一个清俊男人,不管是亲是友,想起他的‘终身大事’来”,这里贾母是站在封建正统立场上说这番话,不过这“只见了一个清俊男人”的话,却非常精辟,实在大家闺秀除了至亲,难能见到什么清俊男人。贾母的议论简直可比现代心理分析。她说有一等妒人家富贵的,或者有求不遂心,再有一等人,他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邪了,想着得一个佳人才好,所以编出来取乐。贾母还有高论说:“既说是世宦书香大家子小姐,又知礼读书,连夫人都知书识礼的,就是告老还家,自然奶妈丫头伏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头知道?你们想想,那些人都是管做什么的?”

  所以曹雪芹是有这样的家世经历的,他也写林黛玉这样大家闺秀的恋爱,但决不会是什么“凤求鸾”一类的陈腐套。白居易《长恨歌》中写唐明皇退位之后,思念杨贵妃,宋人邵博《闻见后录》中评论说“白乐天长恨歌有夕殿萤飞思悄然,孤挑尽未成眠之句,宁有兴庆宫中,夜不烧蜡油,明皇帝自挑灯烛者乎?书生之见可笑耳。”陈寅恪先生说“考乐天之作长恨歌在其任翰林学士以前,宫禁夜间情状,自有所未悉,固不必为之讳辨”。不但未做翰林学士前,就是做了翰林学士之后,作诗写宫禁之中,还是点灯,陈寅恪先生怀疑,这是因为文学侍从之臣止宿之室,可能还是比较简朴。

  按说文学作品似乎不应这样苛求,我从来不知道古时候富贵人家点蜡烛,不点油灯,也就不妨碍欣赏白居易《长恨歌》诗中写明皇帝孤寂难眠的心情。但是那些大家闺秀私订终身后花园,或者墙头马上定情私奔的故事实在使我们太小看了礼教对人,特别是对上层青年妇女的束缚。宋代大文豪苏东坡有词“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杳,多情却被无情恼”,从“多情却被无情恼”看,这佳人想是在墙头上向外笑的,而行人无反应各自走路,故多情才会恼。白居易有诗《井底引银瓶》,写一位跟情人“私奔”的女子“知在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门无去处”的悲惨结局。她是如何认识这位情人的呢,“妾弄青梅凭短墙,君骑白马傍垂杨。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且不说林黛玉这样内向性格的大家闺秀不可能爬上墙头,就是史湘云那样外向性格也不可能爬到墙头上去,更别说跟着什么人跑了。

  大户人家的墙是至关重要的。所以“竹篱茅舍自甘心”,“采菊东篱下”,“隔篱呼取尽余杯”之类,中间都是一个未说出却明摆着的字,就是“贫”,甚至是赤贫。就是小户人家也还会“黄土围墙茅盖屋”。苏东坡笔下佳人与白居易笔下的这位佳人绝对不是大户人家,这从墙的规格就可以看得出来。

  唐代元稹的《莺莺传》,又名《会真记》,对后代影响极大。从它改编的就有金代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和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元稹笔下莺莺是出身豪门,到董西厢、王西厢干脆说她是前相国之女。然而陈寅恪先生有《读莺莺传》一文,说《会真记》的“会真”两字实际等于“遇仙”,而六朝至唐,“仙(女性)之一名,遂多用作妖艳妇人,或风流放诞之女道士之代称,亦竟有以之目倡伎者”。所以莺莺必是出自寒门,甚至暗示她的身份可能是倡伎之类。故此,元稹这样的薄悻小人才可能始乱终弃,却不受社会舆论的谴责,而且如果莺莺像他后来的元配夫人一样出身高贵,他就不会抛弃她了。

  明代小说中有一篇《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其中那个婆子设计为人勾引蒋兴哥的妻子下了半年的工夫,而《水浒传》中王婆为西门庆设计勾引潘金莲,虽比不上前者,看她花的心思也不小。要知道一个从小就被“非礼勿视”之类教育的女子要冲破这种藩篱不知有多难。这就是曹雪芹的伟大,他刻画的人物入情入理。林黛玉得到贾宝玉让晴雯送来的两块旧绢子,就已经觉得“私相传递,又觉可惧”了。她在这两绢子上题诗,竟然“也想不起嫌疑避讳等事”,于此可见,莺莺的确不可能是一个相国之女。虽然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观念之下,无论探春还是迎春们都会连面都不见,就被放在婚床上,甚至元春做了皇帝的小老婆,全家都觉得皇恩浩荡,但是传统社会中,一个知书达礼的佳人,怎么也不会有现代美国好莱坞电影的模式,只见一面就“自荐枕席”。

  曹聚仁先生说,唐宋两代的娼妓乃是和官僚、士大夫生活不可分的艺术装饰品。他说从唐代写娼妓最著名的孙 (上户文下木)的《北里志》来看,这些教坊女子“能歌善舞,善交际会谈吐,衡量人物,左右文风;那些新入文坛的后进,靠她们来吹嘘、提携,她们终日周旋于达官贵人之间。颇像十七十八世纪的法国的沙龙夫人,日本的艺妓。但她们不是贵族妇女,只是属于下层的贱民阶层,也就是后世商业社会的妓女,她们非有钱赎身,便没有所谓的‘自由’,终身也不能嫁士人为正妻。她们表面上生活得十分舒适,实际上她们仍和奴婢相等。

  然而中国传统社会中有许多矛盾之处,男人要女人守节,可自己却要放荡。光有男人又放荡不起来。于是有娼妓,有小老婆,对于许多人来说,却没有冒险的乐趣。有一说法“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社会又有娱乐的需要,而爱情又是“永恒的主题”,明媒正娶固然符合传统道德,可是却太缺乏戏剧冲突。试想一大家闺秀,明媒正娶,嫁给一个状元,事事顺遂。这故事干脆没人要看。贾母虽说才子佳人故事是“诌掉下巴 (月旁客字)子”的俗套,女孩子们不能听,可她自己闷了还是要听的。而且这些王侯之家,这样的书不准看,戏却是可以听的。《红楼梦》中不少地方提到《牡丹亭》、《西厢记》这两出戏,而书却一直被目为淫书,其中的缘故我至今不懂。

  于是娼妓文学始终是文学中的一大类,诚如梁遇春先生所说,只有她们才真懂得爱情,因为她们的见闻比起大家闺秀们来说,可广得多。所以霍小玉、李娃、杜十娘,以至于李香君、柳如是的形象都非常感人。但是在那样的险恶的环境下,她们却很难有幸福可言。明代话本小说《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的莘瑶琴自己赎身嫁给真正爱她的卖油郎,实在是极清醒,也实在是最幸福的结局了。

  当然就是贵族妇女如黛玉、宝钗、元春、迎春、探春、惜春们的命运何尝有幸福可言,正是曹雪芹在这四春的名字中所寓含的用意“原应叹惜”。这几乎是无论上层下层妇女共同的命运,虽然还有其他的分别,但在爱情婚姻不幸福上说,差别远较她们的身份要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