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细事等闲看

  俗话说“穿衣戴帽各有所好”,而且不过是实用和装饰双重作用,按说穿在自己身上,别人是管不着的。然而问题从来不这么简单,总是受时代、民族、地域、性别、职业等等一系列的制约。

  小的时候,听亲戚中的长辈笑话过某一位女红欠佳的长辈,说她做的衣服是“左大襟”。我记事时还有人穿中式一边系扣的衣服,但我根本不懂什么左大襟右大襟,听这话还不明白,左边系扣,右边系扣有什么要紧,而且按一般人的习惯,总是右手更灵活,系左边的扣子一定更方便。干吗非做成右大襟呢?后来读了《论语》,孔老夫子夸奖辅佐齐桓公成就霸业的管仲时说“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意思好像是说,要是没管仲,咱们都得受异族统治,披着头发,穿左大襟的衣服了。读这话时,“文革”已经结束,风气渐开,觉得孔老夫子唯恐怕用夷变夏,成了异族装束,被异族统治的恐惧非常可笑。

  其实也不可笑,虽然服装从古以来就有拿来之先例,究竟以被迫改制为多。如战国时代的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似乎是自愿。实际却是为了方便,大概骑射非胡服不可,汉族的衣服宽袍大袖,车战都未必方便,一骑马,先就自己撕掳不开,所以首先是为了实用才改制。但是如果异族统治的话,总是要强制服饰改制。满清一入关,除了和尚道士,俗人都得跟着旗人的习俗走,光是剃发留辨子,就不知闹了多久。待到辛亥革命以后闹剪辨子,多少汉人忘记了他们的辩子是杀了多少头,才强令留起来了,又闹个不亦乐乎。而且不止头发,长袍马褂也同是遗老遗少们的象征,民国初期,辜鸿铭要是留着小辫子穿西装、中山装那一定又成一景。

  衣着的变化的确是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人类本来就有求新求美求异的本性。“文革”中,真是一色蓝和草绿,烫头发,长辫子当然更不许。但是就是在这样严格的控制下,仍然有人能够显示出不同。而这种细微的差别非有当时的生活体验,根本觉察不出来。有一些女孩,说得最好听是被视为“不良青少年”,不过当时没这样斯文的词汇。她们的头发梳成所谓“蓬松包耳式”,蓝色或草绿色的制服翻出里面的雪白衬衣领子,脚下穿“白边懒汉鞋”。曾有人跟我说过保养这懒汉鞋白边的方法,真是够费事。新鞋就要先涂大白粉,穿时不用说得精心,刷洗时也要精心,洗后涂白粉,而且一定要阴干。这样的保养,直到白边穿破,仍然还是白色。如此懒汉鞋,真不是懒汉能穿的。不过不久,大家都穿起懒汉鞋时,她们就改别的新潮了。记得还曾流行过大拉毛围巾,连披的方法都可以看出是否入某一流。所以看到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其中米兰、吕北蓓穿的花连衣裙,当时该叫布拉吉,就不免觉得好笑。“布拉吉”这个名称都是五十年代受苏联影响的余波,“文革”中就是藐视一切社会习俗,最敢领异标新的人也不敢在马路上公开穿。当然那是电影,不可太过认真。

  “文革”后,风气渐开,但真也是渐开而已。我父亲的一位老朋友一次跟我的父亲抱怨,他的儿子穿喇叭裤,留长发,他不堪忍受。没想到我的父亲说,你当年穿西装时,你的父亲是不是也不堪忍受?这位老朋友大不以为然,那西装能跟喇叭裤长头发比吗?父亲觉得没什么差别,不过时代不同而已。这位老朋友不服气,还说儿子怎么骂也不听,就像成心跟他较劲一样。其实我疑心,如果不是社会侧目,长辈那么不能忍受,一些年青人未必会对喇叭裤、长头发那么一往情深。穿长辈不能接受的服饰,本身可能就是潜意识中对长辈所代表的社会观念的反抗。

  看过《欲望号街车》的观众一定会记得电影中马龙·白兰度所饰演的角色,穿着T恤和牛仔裤,不了解社会背景根本不会想到今天我们习见的T恤和牛仔裤在戏中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实际这正表现的是社会叛逆“问题青年”由服装而体现的反抗情绪。

  有幸读过一本书,是旅美台湾作家张北海先生所著的《美国 六个故事》,其中介绍了牛仔裤是一八五O年作为矿工的工作服而诞生了第一条,后成为牛仔们的服装,再后成为社会叛逆“问题青年”的服装,再后成为大众服装,成为时装,并且风行世界。他说在五十年代的台湾,最开始穿牛仔裤的是台北最早的不属于黑社会的少年帮会。他们二十六个给自己起的外号使中国一个古老的名词不但有了新的意义,而且成了一个新的名词:“十三太保”和“十三太妹”。以至于后来,不属于任何帮会的青少年,因穿牛仔裤而被视为“太保”“太妹”。在当时封建保守的台湾,牛仔裤不仅比帮会更可怕,甚至比不穿裤子更可怕。 

  青少年热情冲动,最易产生对环境的反抗情绪,而情绪总得通过什么外化出来。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回忆他的童年时代,在阶层分明、按步就班、秩序井然的社会里,一个“稳重”的男子要有意识地避免那些被认为是青年人不太得体的举止和自负的神气。年纪轻轻就要留起灰白的胡子,步履缓慢。而茨威格的青年时代,对文学和艺术的热爱达到狂热的程度,特别是对现代派的艺术的追求,使他们同好者能把在法国都没没无名的诗人的诗集都搜罗来读。而他们一群青年人最崇拜的青年诗人霍夫曼斯塔尔,初见之时,让他们惊异之处居然是他穿的竟是普通的童装裤。如果个性和叛逆的表达有别的宣泻的途径,并不是每个人都选择以服饰来表示与众不同。记得“文革”中第一次读到一本毕加索传记,颇以为惊奇。因为他头发短短,只穿一件海魂衫,实在缺乏所谓艺术家的怪样子。不过这也许是他在艺术家普遍奇装异服中另一种标新立异的方式。但是法国女作家乔治·桑最爱男装,恐怕很大程度是为了表达她对抗社会和女性不平等地位方式。

  连乔治·桑这样可以用文学来表达她的反抗情绪的作家,尚且要依靠服装来表达她的不同流俗,那么一般缺乏类似手段的人用服饰来表达特立独行就在情理之中了。《红楼梦》中写宝玉的丫头晴雯,聪明伶俐,长得漂亮,但并不得王夫人之宠,有赏奴才的好衣裳,也赏了那“西洋点子的哈巴狗”袭人之流了。晴雯以奴才的身份穿着肯定会有相当限制,但她总喜欢打扮的“另式另样”,也因此引起不少人的嫉恨,特别是王夫人骂她,“我看不上这浪样儿!谁许你这么花红柳绿的妆扮!”王夫人对她的这种嫌恶酿成了她最终被撵出去以致惨死的结局。同晴雯一起撵出去的四儿,也是王夫人看她“聪明皆露在外面,且也打扮得不同”。另外一个她孙子贾兰新来的奶妈,她看着“也十分的妖调”,一并打发出去。这种妆扮的与众不同对王夫人来说,等于洪水猛兽,用袭人的话说,太太是深知这样美人似的人,心里是不能安静的,像我们这样粗粗笨笨的倒好。这话宝玉听了当然不入耳,以他与袭人和晴雯的关系,他还不知道谁是心里“不安静”的?不过也不能不佩服王夫人的好眼力,不安静是有的,但只不是她这么个假道学所想的“不安静”罢了。

    不过也有相反的情况,惟恐怕因服饰不同,惹来祸端。曹靖华先生有一篇《忆当年,穿着细事且莫等闲看》,说的大约是三十年代的事情,说刚到北京,朋友看他的洋马褂(西装)就惊慌,让他换上蓝大褂,而到上海,鲁迅先生看他的蓝大褂又惊异。因为此地不流行,一出门就会盯梢,被盯上就可了不得。而且蓬头垢面、衣冠不整、外表古怪都足引起注意,连举止都要留神。鲁迅先生说:“这是用牺牲换来的教训呀。”在社会环境险恶之时,穿着引人注目会引来杀身之祸,谁还敢说穿着是等闲细事呢?

  肯把穿着细事等闲看的社会才是相对文明开放的社会,所以对服装的容忍程度实在可以体现社会的宽容程度。一次看到一种特别的化妆,石灰一样的长脸,漆黑的浓眉,乌黑的眼眶,腥红的嘴唇,只是都夸张到了极致,红白黑三色对比太强烈,当时就想这简直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那位女吊,只不过不是女吊一样的圆脸,要是半夜之后,在薄暗中,远处隐约着一位这样的粉面朱唇,我是不会像鲁迅先生那样跑过去看的,不吓死,也得做几天恶梦。又有一次见一位男青年头发过肩,染作金红,随着步履,在秋风中飘飘若举,在阳光下耀眼夺目。由不得感慨起来,社会真是进步了。不过十多年前,我的一位女同事到某机关公干,由于头发稍长,其实不过类似“妇救会主任”头,磨了半日的牙,还是找块手绢扎起来,否则“掌门人”不准入内。而男士如果头发稍长,则请入门口特设理发室修整了头脸再商量入门事宜。

  虽然这所举三例我都不敢苟同,但是前面两位是自己喜欢,谁也奈何她(他)不得,只要没到有伤风化。不过要说风化又是标准不同,再扯就太远了,且不说它。而后者则是强加于人了。不过真是进步了,如今只见得到前两例,也不见有人横加干涉,可某机关却不兼办理发业了。

            时装古今谈

  服装与经济发展的水平总是紧密相关的,人们在服饰这问题上,总是喜新厌旧的居多,现代服装商们更推波助澜,使时装淘汰的周期越来越短。如今电视上常有欧美时装表演之类的节目,看那些模特个个天姿国色,可穿出来的衣服,倒不见得真很漂亮。可能是我这没受过训练的眼睛的审美观太差,我怎么觉得服装设计应该让普通人穿上觉得漂亮神气才是本事,那些漂亮的模特们就是身上裹块布或者穿个大背心套个大麻袋都很漂亮。可是偏偏穿有些衣服,风摆荷叶似的走来走去并不见得多美。弄不清是我眼太高,设计师手太低,还是我眼太低,设计师手太高。恕我小人之心,我觉得他们的设计一定要怪,至少要怪到流行季节一过,再穿出去就没法见人,非买新的不可。而人们傻头傻脑跟着风气走,倒使时装业大大发展。也许这种风气也是自古皆然,不过那时的传播速度较现在慢得多就是了,不过当时繁华地区的服装变化速度也比现在欠发达地区可能还要快得多。

  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有一首诗《上阳白发人》,写“入时十六今六十”的上阳宫人被幽禁深宫的苦难一生。其中有句“小头鞋履窄衣裳,青黛点眉眉细长”,他的《长恨歌》中亦有“芙蓉如面柳如眉”,后来看到唐代名画《仕女簪花图》时,就颇不解,那美人眉毛可不是细长的,而是像个横摆着的大顿号。再后来看到日本动画片《一休的故事》,其中将军在自己的眉毛上又画上仕女簪花图上那个大顿号,猜想那是受唐代文化影响的结果。可是那眉毛怎么与唐诗不符呢?其实是自己不动脑子,忘掉了“小头鞋履”之后的一句就是“世人不见见应笑,天宝末年时世妆”。这位上阳宫人居深宫四十多年,而时世妆已经大起变化了。

  陈寅恪先生考证唐代诗人元稹的诗,“莫画长眉画短眉,斜红伤竖莫伤垂”,怀疑这是贞元末年之时世妆,而贞元末年距天宝末年已有差不多五十年,时世妆已大变。白居易有《时世妆》一诗,其中说“腮不施朱面无粉。乌膏注唇唇似泥。双眉画作八字低。”这说的是元和末年的时世妆,元和末年去贞元末不足二十年,风气又一变。

  而衣服,天宝末年的窄衣裳,到贞元年间三四十年的变化已经是“风流薄梳洗,时世宽妆束。”而太和二年唐文宗又宣旨诸公主“今后每遇对日,不得广插钗梳,不须著短窄衣服”,于此可见宽松式又改为短窄。而太和二年距贞元年间也不过只有四十年左右,皇帝还兼管服装发布,也堪一笑。所以陈寅恪先生说:“时尚变迁,回环往复,此古今不殊之通例。”

  元稹有诗“胡音胡骑与胡妆,五十年来竞纷泊”,唐代的服装受胡人影响最大,而领导潮流的大约是娱乐业。唐代流行的浑脱剑器,胡旋舞之类,一听名字就像受胡人影响,而这种舞衣,势必受胡服紧窄之影响。

  可以相印证的是鲁迅先生曾说“伎女的装束,是闺秀们的大成至圣先师,这在现在还是如此”,说到妇女的脚怎样尖起来,说汉朝就有一种“利屣”,头是尖尖的。“先是倡伎尖,后是摩登女郎尖,再后是大家闺秀尖,最后才是‘小家碧玉’一齐尖。”当时倡伎的概念当是歌舞伶人,她们的职业决定她们已经不是什么闺训女戒之类规范得了的了,所以倒得以领异标新。就是今天,仍然是娱乐业的歌星影星们领导着时装的潮流。几年前美国最能制造新闻的影视歌坛三栖明星麦当娜在法国戛那电影节开幕式上脱下外衣,露出其中粉红色内衣时,又一次使世人震惊,如今再看内衣外穿竟成时尚,让人不觉莞尔。然而什么一成时尚,也就离寿终正寝不远了。求新求异的时尚领导者们是不能容忍“小家碧玉一齐尖”的,服装商也不能容忍时尚总不改变,立即又推出新的时装,虽说衣服样式的变化不过翻来覆去,但时装设计者们总得在翻来覆去之中,寻求一些变化。七十年代流行过喇叭裤,这两年又再流行,但是要小有变化,不能让你把七十年代的裤子再捡出来穿,那服装商人赚什么钱?

  而唐人之于日本朝鲜,正像胡人之于唐人一样。曾听说,日本朝鲜的服装很大程度是受唐代服装的影响。那时就不解,要说都受唐代服装影响,怎么朝鲜女装是窄袖宽裙,而日本是宽袖窄裙呢?现在明白了,大约这两个国家回去传播服装文化的遣唐史说不定差个一二十年,那风尚已经变了,而且回去又加之以自己的改造,这差别就大了。但是不管他们怎么变,竟比我们自己变化要小得多。在一些讲究装束的正式场合,男人多半是西服,当然中国人也有着中山装的,而女装却有不少时候是各自民族服装,日本还是宽袖窄裙的和服,朝鲜也还是窄袖宽裙,而中国旗袍才算是国粹,没见有穿唐装的。好像这倒是几千年的老例,不论风化还是传统永远靠女人维持。

  元稹在唐代与白居易齐名,他的《莺莺传》(又名《会真记》)当时人就知道是写他的一位恋人的,他还有许多艳诗也是写这位恋人,其中说“人人总解争时势,都大须看各自宜。”“时势”用今天话说就是时髦新潮之意,元稹的人品让人不敢恭维,但是审美观倒不见得坏。他觉得许多人都争时势,却不看看对自己是否相宜。可白居易对时世妆的看法似乎比元稹又不相同,他说:“元和妆梳君记取,堆髻赭面非华风。”元稹从审美观出发,白居易则重夷夏之变。真是循环往复的何止是服装,这两种观念至今恐怕仍有。曾见有人说,流行健美裤,无论长腿短腿,粗腿细腿全都踩着一条健美裤,也有人仍有孔夫子“披发左衽”式的担心。陈寅恪先生曾说:“凡所谓摩登之装束,多受外族之影响。此乃古今之通例”。看来倒是元稹的观念可取,白居易的不行。

  所以看今天裤长明天裤短,或者裤角一年喇叭,一年锥子,一年灯笼,一年直筒,等流行一遍之后,又翻回去喇叭,直筒,锥子之类,这是小回环。而大的回环呢?看早期人类,刚开始用树叶兽皮遮羞御寒,也就比全裸略有遮盖,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衣服从简到繁,越来越长,越来越繁复。最极端的则以为手脚,面孔露出来都不行的程度。当然这大都局限于女人。各个时代有各个时代的忌讳,对女人来说,也许被人看到面孔手脚都是有失妇道的事情,而对于男人,能够看到就是诱惑。所以鲁迅先生说中国人有跃进式的思维方式,从白臂膊就几级跳想到私生子。等到文明更发展了,衣服又越来越简了。仍是以女人为标志,短不仅短到超短裙,上衣亦可以短到腰腹部全裸。看到电影或者电视节目中这样装束的时髦女郎,第一个感觉就是,羡慕她们的肠胃真好。我疑心这种装束最终没能在中国流行起来,不是事干风化,而是与中国人传统胃病有关。鲁迅先生就考证过孔夫子是有胃病的,而且中国人的养生之道什么都要热食、热饮。许多中国人旅美,据说最受不了就是美式就餐前那一杯冰水和经常性冷食。所以五O五神功元气袋在中国流行不是没有道理。不过这话扯远了。还说衣着,短没流行多久,看法国意大利的时装又流行古典式的繁复和长了,看来又一次循环开始。

  然而何止服装这样回环往复,记得上学有一门文字学的课。老师讲古人造字不易,书写工具也不便,字还是尽量简的。譬如“然”,那下面四个点,本义就是火。可是后人叠床架屋,非要再加个火旁。字是越弄越繁,好在人们繁得不堪忍受了,简化汉字了,可是才没多少年,眼见得繁体又时髦起来。连小孩子学书法都非繁不可,谁不繁谁就没学问。就像古人,只有劳动者一来财力有限,二来劳动方便,所以才穿简便的衣服,而贵人们一定不肯。今天也许还有人不怕麻烦要繁复,但恐怕终于还会简短起来。不信的话,走着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