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33

Z来自中国。当她听说我来自北京时,就告诉我,她曾经是北京某剧院的歌唱演员。她来美已有二十年了。十二年前离了婚。到现在还没有从离婚的痛苦中解脱出来。

Z想象她是被几个非常有权利的机构迫害的。她说不出他们的名字,也不能具体说出有多少人。但是她确定他们是像FBI(国家联邦局)或CIA(中央情报局)那样的机构。他们控制了她的一切。不让她找到工作,还到处跟踪她。她不象有些病人讲出来的话是不连贯的或者不合逻辑的。她讲的一些故事,虽然你知道它们并不见得真实,但是她叙述时的平静和确定无疑的口气,使得她的故事听上去象真的似的。举例来说,她告诉我有些人限制她把自己的公寓出租。她在一家中国超市张贴一张公寓出租的广告,刚贴上就被几个年轻人撕了下来。她问我为什么那些人撕她的广告,而不去动其他人的。我说,大概超市不允许随便张贴广告吧。她问我,我是否去过那家超市?我说没有。她说,如果没有去过,我怎么知道人家不许贴广告?只要付一美元就可以贴。我承认她是对的,如果我没有去过,我怎么知道人家是否允许贴广告。

Z的父亲和妹妹是在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遇难的。将近30万人死于那次地震。她和她的先生在20年前来到美国,12年前他们离的婚。她认为她所受的迫害都是她先生在幕后操纵的。但她不愿意告诉我原由或者更多的细节。她说“你不会相信的”。我说,她可以试一试。她说我应该知道,其实医院所有的人都知道,我们所有的人都参与了对她的迫害,强迫她吃药,并在三年之内数次入院。而我们却否认对她的迫害。

宗教信仰是她热衷的话题,她说许多人认为她是个宗教狂。因为他们不明白她对宗教颇有研究。她无师自通,自己就可以读懂那些深奥的宗教书籍。当我问什么是她的信仰时。她说,佛教、道教和儒教。我说,有人把这三者掺和在一起,但是他们没有多少共同点。儒教是道德哲学,并不是一门宗教。她说不论有什么不同都没有关系,当你达到最高境界时就都大同小异了。她说她也信天主教。对她来说所有的宗教都是一样的。

无论何时,只要一提起被迫害的事,她就会激动、愤怒,并提高声量。要是我劝她不要生气,她会反问我,如果是你被迫害了3年,又被关起来当作精神病人,你会怎样?

Z住院后拒绝吃药。护士几次讯问Z的住院大夫C,能否要求法院下令她吃药,这样医务人员就可以强迫病人用药了,但C大夫说,再给Z几个星期的时间,因为她认为Z现在的状况比上次住院时好一些。上次她是一月份住的院,一直都拒绝吃药直到2月底,法官下令强迫她吃的药,她才不得已。法官之所以下令,因为C给法官个例子,即Z总是用纱布用力紧紧的勒住她左手中指。这情形我也见过。有一天当我和她谈话时,我看到她用力的缠自己已经发紫的中指。我吃惊的问她在做什么?她说手指痛,缠得紧会感觉好一点。我让她松开,她不理睬。我赶快跑去告诉C大夫,我担心这样下去她的中指会坏死。另外几个护士也几次向大夫汇报。C大夫让护士把纱布丢掉。实际那块纱布是Z带进医院的,早就很脏了。C大夫要求护士对Z进行24小时监控。Z非常愤怒,她偏执的认为人们监视她就是要控制她,这24小时的监控又让她有话说了。

当我们在“例会”上讨论Z的病情时,C大夫说一定得送她到CPC(精神病院)做长期治疗,因为C大夫认为,如果让Z出院,她即不会服从治疗也不会幸存于这个社会。

二月中,我接到一位A女士打来的电话,询问Z的情况。Z曾说过,在美国她没家庭、没朋友也没亲戚。我正纳闷是谁。A女士说她是Z唯一的朋友。据A说,因为Z住院不能支付公寓贷款,她将会失去那公寓的所有权。我问A女士怎么会知道这情况。A说因为联邦司法区执法官来驱逐Z。我表示怀疑,银行能否在没有预先通知屋主的情况下,做这样的事?A说他们可以这样做。后来我向上司S先生提了这个问题。得到是同样的答案。不过S先生说,联邦司法区执法官应该将Z的东西存放在某处。我想约见A多了解一些情况。可C大夫说,A女士也曾是她的一个病人,所以A的话不可靠。C大夫不要我在A的身上浪费时间。当我问Z是否同意我与她的朋友A谈谈时,Z立即警觉起来,问我为什么要与A谈。A只不过是她的一个室友。

C大夫跟我说,Z已经开始恢复了。因为Z说,如果C大夫让她回家的话,她会在外面配合治疗。C大夫说,她都认识Z三年了,从来没听Z说过这样的话。Z是那种说到做到的人。因此C大夫想让Z出院,给她个机会去解决公寓的问题。我和Z做了一次长谈,试图说服她出院后与银行、公寓管理部门联系。但现在如果我不能确定她可以继续住在公寓里的话,我们仍不能放她走。Z给了我银行和公寓管理部门的电话。公寓管理部门的一位女士告诉我,Z欠了5900美元。我问Z是否有家具?那位女士说,因为Z长期没有付款,她的公寓早就被停电、停煤气了。当我跟Z说时,她说没有问题,住院前她就没电没煤气了,她有个小煤气炉。我问“没有电怎么办?”。她说可以用蜡烛。我给Z的银行去电话,得到的回答是找律师解决。我坚持Z得跟她的律师联系。因为律师能搞清楚她是否还可以回去住。她生气地走开了。但第3天她回来找我,并给我一个律师的电话让我帮她拨通。我不知道律师在电话里跟她说了什么。只听Z对律师说她住院了,根本没有收到过任何信。她记下了地址并说将给律师写信。C大夫和我都问她,是否出院后需要一个社工帮助她解决房子的问题。是否给她申请社会福利补助金(SSI*)。她同意了。第二天,公寓管理部门的那位女士又来电话跟我说,如果Z在银行拍卖这套公寓之前卖掉的话,大概是对她最有利的了。正好那个楼里有人想买这套公寓。当我向Z提起这问题时,她拒绝说,我不要卖,我出院后,可以出租,用出租的钱一点点地还债。

   

C大夫让Z在自愿住院单上签字时,她拒绝了。无论C大夫怎么解释,她还是不同意并且大骂C,开始犯病。之后C大夫跟我说,Z还得去精神病院。我猜想Z之所以要求出院而且又犯了病,可能与病人B先生有关。Z入院后除了B先生,不与任何人讲话。B先生将要出院。这大概是Z要求出院的主要原因。B先生要到星期四,三月六日才走。如果B先生出院后有人跟我说Z犯病了,我不会惊讶的。我希望这个猜测有误。因为据护士说:B先生对Z没有兴趣。但是Z总是跟着他。我想Z大概把B先生想象成她的新恋人了。我认为Z不能忍受失去B先生的痛苦。但我又能帮她做什么呢?星期四B先生没走成,星期五才出的院。我送B先生去长途汽车站。当我回到医院后,Z来问我B是否走了。我说是。Z非常痛苦的说,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虚弱过。她死死地盯着我说,“说实话,我是否还能活着出去?”我说当然了。我问她,“怎么了,为什么说这样的话。”她说不知道。只是觉得所有的力气和活力都离开了她。我看她的脸色非常难看,就问她有没有对大夫讲她现在的状况。她说,没有,说也没用。我跟她说,我再跟C大夫谈谈。她没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当我们开例会的时候,S护士说周末的时候,Z好象狂躁,非常激动。S认为大概是药物的问题——“抗占酊”(Cogentin,是一种有镇静作用、恢复机体正常活动的西药)使她不能休息。C大夫笑着向S说,是否她认为“抗占酊”有这种副作用?C大夫说,她可以为Z调整计量。S立即含蓄的声明,她不是泛指而是就Z而言。C大夫客气的对S说,她可以去查任何一本医药书,没有任何有关“抗占酊”会使人狂躁的记录。但她将为Z调药。我跟每个人说,Z的消沉是与B离去有关。但没人相信。我想,这大概是基于不同的职业训练的结果。

2003412

             

我曾写过Z的故事。她在中国是一位歌唱演员,十二年前离了婚,因此心灵受创伤。三年前,她的精神彻底崩溃了。她是我们住院处的常住病人,一月三号就入院了,这次是她住得最长的一次。她的住院医师C大夫,已经在一个月以前就决定把她送精神病院。C大夫不相信她能自愿的接受门诊治疗和按时服药。可到现在她还没有走。她的住院医师几次改变主意。是出院还是送精神病院?C大夫承认她非常矛盾,不知道怎么做才是对病人最有利。

 

Z拥有一套公寓,她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付房屋贷款、管理费、电话费、电费和煤气费了。在Z住院后一个月,我收到了一个电话留言。是A小姐的。A既讲英语又讲广东话。她说她是Z的朋友。所以我想征得Z的同意与A小姐谈谈。Z却说她根本没有朋友。A不是她的朋友。我只好给A打电话,告诉她我没能得到Z的允许与她交谈。因此也不能把Z的情况告诉她。A忧虑的告诉我,Z会失去她的那套公寓。她希望我能帮助Z申请一些社会福利。我问A是怎么知道 Z会失去她的公寓时,她大叫起来,说她当然知道,她是Z唯一的朋友。然后她叙述,联邦司法区执行法官怎样去Z公寓驱逐她的经过。但那时Z已经住院了。A求我:“你要帮助Z申请社会补助金,她失去了一切,没有住处、没有钱、没有家庭、除我之外没有朋友。等她出院以后她怎么生活呢?她连电和煤气都没有!”

 

事实上,我曾经想说服Z去申请一些社会福利。但是她不同意。她说她没有精神病,可以养活自己。为什么要申请社会救济?我跟她的住院医师C大夫说,如果本人不同意申请,我也没有办法。但是C大夫说,无论Z要不要那些福利,我都该帮她办。

 

后来我跟C大夫说,A小姐打电话的事。C大夫说这个A过去也是她的一位病人。她现在病情比较稳定,还有一份半职的工作。C大夫认为跟A谈是浪费时间,因为她也不是一个正常人。

 

四月初的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留言。打电话过去,是D太太接的电话,她跟我说D先生想找我。她说:“我们打了25个电话才找到你。是不是Z从一月份就住院了?”“对不起,我不能回答你的问题。”我说。接着对方就像漏了的水龙头,不喘气的说下去,她的先生是Z住的公寓楼的董事会成员,他们有兴趣买Z的那套公寓。Z欠了很多钱,如果她不能自己卖,银行就会收走,然后拍卖,只要够付欠款就可以了。那样Z就什么都没有了。她一边喘气一边等我的回答。她问Z的情况。我一遍遍的回答:“对不起,我不能告诉你任何病人的情况。”她一再说她明白,她母亲就是在这家医院去世的。她很感激我不愿意透露病人的任何情况等等。但却继续打听更多的事情。我想起在学这门课的时候,有一个测验是,关于社工应该怎样回答这类问题。题目是:如果病人的前妻打电话给你问一些病人的情况,你应该怎样回答?答案不能是:对不起,我不能和你商讨关于你前夫的问题。因为那样你就等于已经承认她的前夫是你的病人了。正确的答案是:“对不起,我不能和你商讨你的问题。” 我想无论如何,他们已经知道Z是住在这家医院了。这也许是Z的最后一个机会自己卖掉这套公寓。免得被银行收去公开拍卖。我对D太太说,我可以和Z谈一谈,看她是否愿意见他们。D太太说,他们愿意到医院来见Z,如果Z同意的话。

 

Z的反映超出我的预料,她同意见他们。我给他们安排了会面的时间。当D夫妇来见Z的时候,他们要求先跟我谈。他们询问Z的情况。我还是一遍遍的回答他们:“对不起,请问Z。没有得到Z的许可,我无权回答任何问题。”我给他们互相介绍后就离开了。大概20分钟后,D先生又要跟我谈。他说他们可以付清Z所有的欠款,另外给Z一万美元。我问他们是否知道Z到底欠了多少钱,他们说不知道。我奇怪他们怎么会在不知道Z欠多少钱的情况下,开价同意付清Z的欠款另加一万美金。D先生承认只是预估了一下。他们问Z,她的房产证是留在家里还是带到医院来了。Z说在家里。他们说同楼住的人都知道Z家里的水管没有关好,一直在淌水。公寓管理员没有她家的钥匙。如果找专人来开锁还要换新的,那就太贵了。他们想要Z的钥匙,说可以帮助她去看看。D太太还说,也顺便将Z的房产证带来。Z说她没有钥匙,钥匙在我这里。所以他们立刻转向我,问我是否可以把钥匙给他们。我看着Z,看她是否同意。结果Z对我说,她不介意我给他们钥匙。我让Z再考虑考虑。她可以让她的朋友去看看。Z坚持要把钥匙交给他们。我对这对夫妇说,如果他们要买她的公寓,而且他们和Z之间在价格上有分歧,这种时候最好还是不要私自进入Z的公寓。Z打断了我,说给他们钥匙。这时我不能再推托了。只好说钥匙在楼下私人物品保管室。这也是事实。D夫妇这时说,他们还有一个约会要去。但他们会回来取钥匙。我告诉他们来前先打电话通知。Z要求D夫妇付她的欠款,另外再付她3万元。D先生说太贵了,要的太多了。Z说她欠信用卡公司一万元,如果他们只给一万元,信用卡公司拿走后她就什么都不剩了。D先生说这部分欠款不包括在内。他们问我如果Z卖掉房子,她出院以后住在哪里?我说如果她需要,我们有责任帮助她找地方。Z说她的公寓在中国人的社区值18万。他们应该付她再多些才对。D先生说如果银行拿去公开出售,Z连那一万元也拿不到。我说如果她拿那一万元支付信用卡,那就什么也不剩了。卖给他们和让银行拍卖又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还要花力气卖?

    

Z让我马上给他们拿钥匙。我试着说服她不要把钥匙给他们。我说她已经住了三个月的医院了。不论我们多努力的帮助她,她都不肯相信我们。怎么这两个陌生人只和她谈了二十分钟,她就相信他们。为什么她不能让她的朋友去看看?她一遍遍的重复“没关系”。我跟C大夫说了这次约会经过,C大夫也不让我把钥匙交给那对夫妇。我最后还是说服了Z不给钥匙。那对夫妇回来取钥匙的时候,我告诉他们Z改变了主意,她会让她的朋友去检查漏水的情况。D太太刚要说什么就被D先生打断了。D先生要求说,如果Z同意卖她的公寓时再给他们打电话。我说“没问题”。我刚和那对夫妇说再见,Z又找到我,要求我把钥匙交给他们。我说他们已经走了。她要他们的电话号码,我把电话号码给她。并对她说,如果她真的要卖她的公寓,那是她的决定。但是我希望她起码先找个律师,再作决定。

   

我告诉C大夫,Z正在准备卖她的公寓。C大夫说Z能够自己做决定并且可以和别人讨价还价,说明她的病情已经基本稳定,可以出院了。那天正好是星期四,C大夫说:“我们还需要几天的时间调整她的药量,那就下星期二再出院吧。”我跟C大夫说,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门诊,自从一个社工离开后就不再接收新病人了。Z没办法拿到处方药。如果我推荐她去皇后儿童监护中心拿药倒是没有问题。但首先是,Z目前没有钱,再则对Z来说,去那里拿药非常不方便。她是不会去的。C大夫对我说,可以把她转到(Partial Hospital Program 简称PHP)。这是一个六个星期的计划。是为那些刚从精神病院出来的人准备的。在他们还没有适应正常生活之前给予的帮助。当我跟Z说,下星期二让她出院时,她不太相信。但她接受了所有的条件。包括出院前去(PHP)住三天。和出院后的六个星期计划。和接受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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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接到D先生的电话,说Z在前一天晚上给他打了一个电话。他们要来医院看Z。我告诉他,Z会在下午回来。只要Z同意,他们可以在探视的时间来。当我吃完午饭回到医院时,D太太出现了,并且说他们已经在那里等了我一小时了。我明白她想发难。我跟他们说,首先D先生并没说要见我,其次我无权过问他们买卖公寓的任何事。D先生问,是否我或医院其他人能为Z卖公寓做些什么?我说不能。他又问,医院里是否有律师可以帮Z。我说:如果有关Z的精神病,答案是肯定的。这时C大夫走过来并自我介绍。D先生说,听Z说她下个星期二就可以出院了。他说Z的公寓即没有电也没有煤气,我们怎么能让她回到那样的地方去住呢?D太太又说Z总是喜欢把床垫放在她公寓的过道里,她睡觉的时候就把头放在门外,身子放在门里。Z说她害怕恶魔等等。

   

最终我明白了这对夫妇不愿意让Z出院的缘由。D先生说卖房子的手续一般需要一个月。如果公寓不是空的,卖主还住在里面,这大约得要半年的时间才可以让卖主搬出去。他不愿意在这种情况下买这样的公寓。他强调Z3万元,这将使他花9万元来买这个公寓。他不情愿花这么多的钱。我跟他说,对不起,我非常忙,我们只负责Z精神方面的事情,实在帮不上什么忙。D先生说他现在不买了。我告诉他:什么时候他想跟Z谈只要Z同意就可以。他们跟着我到护士台。D太太问我Z有什么朋友。我说,对不起,不能回答。他们可以去问ZD太太又问,为什么Z的信箱以前总是满的,现在却空了。我还是让她问Z。她就说,Z回答是她的朋友拿走了。D太太想知道信件去哪里了。我说,如果Z没有告诉她,那是Z不愿意让她知道。D太太还是不肯放弃,问:“她真的有朋友吗?”护士S小姐路过时听到了我们的对话,她不清楚我们讲的话题,插嘴说,她当然有朋友呀......!我朝她眨眨眼睛制止她继续说下去。S把后半句话咽了回去走开了。D先生终于明白,我不愿意和他们谈。他制止住太太,拉她走时,D太太边走还在问Z的信件和帐单哪去了。

   

那对夫妇走后,C大夫跟我说,如果Z的公寓里没有煤气和电,我们还真不能让她回家。她希望我能给电气公司打电话,问问是否可以给她接通煤气和电。(编者注:在美国如果不付煤气和电费,经过几次警告无效后,煤气公司将会断电断气。再想恢复接通时,得先付请欠款,还得额外再多付两个月的押金才行)。我答应将尽力去办。然而,我却怀疑在Z付请欠款之前,煤气公司是否会接通煤气?

      

我正要去找Z,她走过来问我那对夫妇跟我谈了什么。我跟她说,他们想多了解她的情况。但是我拒绝回答。我问她是否有煤气公司的帐单,我想替她打电话。她说没有,问我做什么?我说想给她接通煤气和电。她开始紧张起来,问我是否她出院的计划有变。我说目前还没有,这时是星期五的下午。

    

星期一早上,C大夫还是准备让Z第二天出院,她认为Z经历过没气、没电的日子。只要她没有自杀的念头,她就可以生存下去。这时Z不在,因为她按照规定早上去了PHP*。我向社会服务部申请了100美元,给Z用于买食品。下午,工作人员去接Z,回来报告说当他230PHPZ时 ,怎么也找不到她。同去的病人说:Z1130就离开了。PHP这才意识Z失踪了。

   

C大夫非常生气的说,如果Z在第二天下午3点以前还不回来,她也要签字让她出院。因为Z是自愿住院的才可以去PHP。我告诉C大夫和我的上司S先生:Z没有拿药,也没有出院后的门诊预约。这样PHP就不会接受她。我又没有她的电话,没法找到她。但是她的护照和房门钥匙还在医院的私人物品保管室。她一定会回来取的。C大夫决定等等看。

   

星期二一大早,我刚到医院就听护士报告:Z在星期一晚上回来取东西和药,并要求住一晚。护士把她带到门诊PER *(Psychiatric Emergency Room 精神病急诊室) PER不接受她住院,但PER允许她星期二早上离开。并要求她到住院部C大夫处取药方。

   

星期二我得陪同另一位病人到一个Adult home*去面谈。回来后,我听说Z来取药方,C大夫很生气,不愿意给她。并让Nurse Practitioner*医生助理把她带到门诊PER去。ZC大夫说,她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10分钟后回来。C大夫说,当她看到Z那么真诚的提出这个请求时,她又心软了,并同意再给Z一次机会。但是Z没有回来。我建议把Z转到Mobile Crisis*去。当我将移交表格送去时,Mobile Crisis 不接受。因为Z没拿药。也没有诊后的预约。最后C大夫亲自去Mobile Crisis交涉。

 

星期四我参加培训,直到星期五才又听到一些Z的情况。星期五上午,C大夫在走廊里逮住了我,并告诉我Mobile Crisis不肯收ZC大夫自己都快成偏执狂了。她想Z是单身,即没亲戚也没朋友,连买食物的钱也没有。如果Z出了什么问题的话,C大夫要负全责。因为她是最后一个放走Z的人。C大夫把她私人诊所所有的预约都取消了,开车去了Z的公寓,Z在黑暗中躺在床上一动不动。Z的房间看上去很可怕,屋顶到处都有漏水的痕迹。Z告诉C大夫她想死,但不知道怎么做。C大夫要将Z带回医院。ZC大夫先走,她随后来医院。C大夫坚决不同意。最终ZC大夫回到了医院。C大夫开车送Z到医院PER,要求那里的医生帮Z办理了住院手续。

   

我想Z大概很矛盾,她不愿意回到医院,但家里连吃的都没有。她又不是那种自觉吃药的人。上次回来拿药大概是个借口。终于Z同意给她申请Adult home了。希望这次她能如愿住进Adult home。 (完)

* SSI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 社会福利救济金是政府为低收入,没有工作能力的人提供的一种社会福利。

*PHPPartial Hospital Program)。这是一个六个星期的计划。是为那些刚从精神病院出来的人准备的。在出院病人还没有适应正常生活之前给他们的帮助。

*PER (Psychiatric Emergency Room) 精神病急诊室。纽约市不是所有的医院都有精神病急诊室。

*Nurse Practitioner,医生助理(此间华文报纸译作医生助理。医生助理没有独立处方权,但可照医生已开的处方开药。他们必须拥有硕士或者博士学位)

*Adult home (也被称为Board & Cares) 是一种提供膳食的集体住宿服务机构。最初创建这种服务是为一些还不需要看护的老人,给他们提供住宿、膳食和基本的一些服务。目前,多数的Adult home 服务是为精神病患者,这样的情况已高达90%

*Mobile Crisis 是一个在精神健康服务方面的各学科间的联合服务梯队(包括护士、社工、心理医师、精神病医生、精神健康师、戒瘾专门医师及心理咨询顾问)这个梯队的运作是由自愿服务机构和市立医院赞助。梯队人员回应社区内的服务对象。通常是进行家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