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女士

2003129日,星期三。我刚刚踏进我工作的十一楼住院部,S女士就等在门边上,以确保能在我一进门就抓住我。因为她感觉到我在回避她。我的确是在尽可能地回避她。她一天到晚跟在我后面不断地提出大多数是无理的要求,不达目的,就软磨硬泡,不断声称我侵犯了她作为病人的权利。不要说使我无暇顾及其他病人,就是该为她做的事我都做不了。

这位S女士,非洲裔美国人,四十五岁。HIV 阳性 (已经感染艾滋病毒),丙型肝炎,肺结核皮试检查也是阳性,但后来的X光透视显示没有肺结核。她承认以前吸毒,她说HIV就是通过吸毒感染的。她本是纽约市另一家公立医院转到我们医院的。纽约市五个大区,有两家医院的精神病科为监狱和拘留所的犯人和嫌疑人提供精神病的服务。我们医院有纽约市唯一为这类女病人提供服务的专门病房。这位病人S就是因为在曼哈顿下城一家百货商店偷了三瓶玉兰油被抓到。当她被抓时,她似乎精神病发作,说不想活了。警察认为她有精神病就送到曼哈顿的一家公立医院急诊室。因为她是被捕,就转来我院的专门处理涉嫌司法麻烦的病房。但转到我们这里时,那家商店撤掉指控。所以她就被转到我们的普通病房。我们每天九点钟有例会,讨论每个病人的治疗和情况。她已经有几天都每天九点钟前就守在住院部门口等着我了。那些天,走进门,第一眼看到她,是我每天工作的序曲。

我为S女士第一项该做的是社会心理评估。她声称她不知道她为什么被送到这里。也不知道她在哪儿。当我告诉她,她的案子已经撤销,她似乎不能相信。反复追问。当她相信她的案子已经撤销,她就开始问我,凭什么我要问那些问题。我得不断地解释,这不但是为了给她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也是医院的规定。她说的话前后矛盾。一会说正在吃治疗精神病的药,我问看哪里的医生,说在监狱时看医生,出来就没再看过。S女士说她坐了十八个月的牢,去年三月出狱。但不肯告诉我坐牢的原因。说这事跟我,跟这次住院一点关系都没有。我说不对呀,这里的医生最多只开一个月的药,她怎么可能从去年三月吃到今年一月呢?再问,就说不知道怎么回事。其实有不少病人,特别是有吸毒问题的病人经常说谎。许多人,即使是正常人,其实也不太清楚,谎话是短命的。顺口编来的谎话往往记不住。除非有非凡记忆力的人,一说谎,就露馅。这位S女士也不例外。她的话前后矛盾,不攻自破。但这里的精神病医生多半认为这是病态。有些时候我是大不以为然。病态的思维混乱和谎言的不能自圆其说,我觉得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不过我就是明知道她说谎,也莫奈他何。可是她并不明白,她最终可能是自己谎言的受害者。

S女士反复申明,她在曼哈顿一家HIV旅馆有一张床位。这是政府为照顾这些患者提供的。她怕丢掉这张床位。说如果两周都没有去那里,床位就会被取消。我其实比她更怕她丢床位。她要丢了床位,给她找住处又得在这一套官僚系统的炼狱里走一遭。什么时候能找到可就说不好了。而且吸毒的病人往往是最麻烦的病人。索求无尽。因为毒瘾发作时,什么都不能满足他们。就不断地给你找麻烦。

据为同性恋、双性恋及变性者争取和维护权益的组织--“人权运动”提供的数字,美国有650000900000HIV感染者。其中有三分之一到一半是无家可归者或者面临被从住所逐出的命运。1990年美国国会立法并拨专款建立为艾滋病患者提供住房机会的项目(Housing Opportunities for People with AIDS 简称HOPWA) ,每年拨款2亿58百万, 在34个州建立HOPWA项目,责成地方政府为艾滋病和感染HIV为其提供过渡期紧急的短期住宿的旅馆或者独立居住的公寓。并最终为他们提供永久的住房。S女士就是有这样一张临时的床位。但她却不给我那家旅馆的地址和电话,只有一个拼法不对的旅馆名字。我费好大劲才找到这家旅馆的电话。证实她有一张床位。于是我们的医生决定如果她情况还稳定的话,在她住院的第二周让她出院。那样她可以保住床位,我们也免去给她找另一个床位的麻烦。

S仍没完没了地追问是否她的案子撤诉了。我后来告诉她,我是根据她的病历上的纪录得知她的案子撤了。这就是为什么她来到普通病房的原因。她要不相信我,再问几百遍又有什么意义?于是她给我她律师的电话号码。她又出示一封信。是法院寄给她的一封信,说她的出狱后社区服务她没按时完成。此信再次通知她,她完成的期限116日也同时是她到庭的日子。这信是最后警告。如果她不能按期完成,法院就会发逮捕令。我怀疑她是假释。但她不承认。看过美国与法律有关电影的人都知道那个米兰达公约。任何人被捕时都会被警察告知以自己的权利——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开口的话,会成为证据,可能在法庭上对你不利。你有权请一位律师,如果你请不起的话,法庭将为你指定一位律师。而S女士的律师无疑也是这一类。因为她没有工作,从她想申请救济穷人的SSI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 ) 也 可以推知,她没有收入。根本自己请不起律师。

S让我给她的律师打电话,说她不能按时到庭,是因为她住院。但她不让我告诉她的律师,她是先被捕后被送医院的。我后来发现,她在一个文件夹中保存她许多重要的文件。从这一点说,她就不是像我们的医生认为的那样,因为思维混乱而不能正确回答问题。她十分聪明。用英语说是 manipulating,也即善于利用制度的缺陷来投机取巧。我给她律师打电话,律师不在。我留了言,并告诉了S女士。可她就没完没了地要求我再打之类。我办公室在十楼,我工作的住院部在十一楼。我大部分时间在住院部。她就到处尾随我。不管我做什么,不管我跟谁讲话,她都插进来要我办她的事。无休无止地说,她要丢掉那床位了。我让她跟旅馆的管理人通了电话。我也跟那管理人通了话。肯定她在两周之内回到旅馆,就不会失去那床位。我也告诉她医生的决定,只要她情况稳定,医生一定让她按时出院,而不失去床位。于是她开始追着医生要求提前出院。说她已经误了法庭出庭的日期,她会有麻烦。我按她律师的要求给律师发了电传,证明她自116日起她在我们医院住院,因此未能到庭。

这封信是一封格式化的信。只说明某某从某时到某时在我院住院。但如果说此病人为什么住院,就必须拿到病人的签字许可。否则就是侵犯了病人的权利。医院可能陷入法律纠纷中。但S女士仍不断要求立即出院。我说我要给她约一个出院后的门诊时间,这是每一个病人出院前,社工的必做的事。不约好这个门诊时间,病人就不可以出院。而每一家医院精神病科都有专职社工去打电话核实本医院病人是否如约去门诊看病。不过这是另一故事了。S女士说她不要到我们医院来看病,她要去曼哈顿看病。并声称她20023月出狱后,看过一个医生。她只知道医生姓什么。没有地址,没有电话,让我给她约这位医生。我跟她说,我没办法查。她还纠缠不休。又一天,她说她的律师说法庭要她证明她11日到114日在哪儿里,否则法庭要发逮捕令。她拿出一份另一家曼哈顿医院医院的出院证明。我才知道她11日到17日在那家医院住院。当然我不知道原因,但按她要求给律师发了电传。由此我也得知她上次出院后的预约门诊她没有去。我的顶头上司说我正好可以就预约那家医院的门诊,这样可以免去许多麻烦。

在美国要为艾滋病患者严格保秘。因为怕社会对他们歧视。即使一般病人,不得到他们的同意也不得泄露病人的病情。而艾滋病患者就有严格的保密要求。但有的艾滋病患者有仇视社会的心理。因为自己的无望,故意想伤害他人。那天我就看到有别的病人把自己杯子里的冰块倒在S的杯子里。我不敢肯定,S会不会做同样的事。不说艾滋病,就是丙型肝炎传染也不得了。我们这个小单位,中间是护士台。两侧是病房。女病人住一边,男病人住一边。但有时哪一边出了空房间,也会把男士放到女士的那一侧,反之亦然。一天一个病人就报告说,有一位男病人晚上睡到她的同室病友的床上(女病人不是那位艾滋病患者),所有工作人员都大为紧张。但问了那两位,包括报告的病友,都说那人只睡在那位女病人的床上,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大家都表示相信他们的真诚,也就不打事故报告。因为这种事,医院是要有责任的。事实上是否如此,没人真想深究。我的一个朋友说,她因为美国为艾滋病患者保秘的原则。她现在把任何一个与她接触或者工作的人都假设为艾滋病患者。否则她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128日,星期二。S又开始新一轮的追击。她说她找出了以前她看过的那位医生的电话,要我立即为她约那位医生。她以为,如果预约了那位医生,她就可以立即出院。我告诉她没有可能。她只能周四出院。因为医生调整药也罢,或者调整剂量也罢,都要看数天效果,不是病人自已说觉得可以出院就行的。她反复说,她有极重要的事要在周五之前办。我说有事告诉我,我替她重约。而且我也已经为她约了周五的曼哈顿那家医院的门诊。她坚持说,她周五要出庭。因为律师已经通知她,法院已发了逮捕令。可在她与律师谈话后,律师给我电话留言,说她不用着急。法院尚未发出逮捕令。我告诉她,在我跟她的律师谈清她是否周五出庭之前,我不可能重新约那个门诊时间。我根本不用说谎,因为她的律师就是极难找。她恐怕觉得落到了自己设的陷阱中。捶胸顿足,然后两臂向上,仰头向上,像是祈祷,又像是绝望的无声呼号。我又不忍心了。问她,除了让她提前出院外,如果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我将尽力。她一句不答,就掉头走开。

S女士要申请社会福利救济金(SSI)。尽管我的顶头上司已经说,让她自己出去到离她住地最近的社会安全办公室去申请。我还是打了电话想替她约个面见时间。但是这种电话有时永远打不通。我试了半个多小时,已没耐心了。何况我有太多事情要做。我都没告诉她我试过,知道她根本不会相信。我只告诉她自己直接去。她对我大发火。又去告我顶头上司。幸好我的顶头上司是一个非常通情达理的人。如果像我以前的顶头上司那样,让你试一切明知不可能的事,那我可就惨了。在S将要出院时,我觉得我都快得住院了。无休无止地无理取闹。给她安排了车(不是救护车,但也是有轮椅有床,把病人固定在担架床上。我母亲病时,我们自费叫它服务。一趟就是二百五十元)送她。她大闹,不肯坐。她的迫不急待,十有八九是为了买毒品。她走后,我感觉像是病房中的病人走了一大半,一下安静了许多。

(本文中所有工作对象及家属都非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