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特太太

我对理想主义者永远怀着非常的敬意。对那些就是失败也不肯放弃的理想主义者更是双重的敬意。其实孤陋如我还从未见到过一个成功的理想主义者。那遍体的伤痕就是他们能得到的唯一奖赏。尽管有些理想在他人看来可能距伟大崇高很遥远,甚至看来很可笑,如世人眼中的唐·吉珂德。但他们在我心中总是虽败犹荣。在日益世俗的现代社会,他们是如此地珍稀。而有些理想主义者存在的意义,有时竟是在他们不再存在的时候才显现出来。埃斯特也是在她逝去很久之后,我才渐渐意识到她的存在必定有其特别的意义。她是一个无家可归者,但她更是一位现代社会的自我放逐者。尽管她的自我放逐对这个她顽固抵抗的社会毫无影响,尽管于世人只是一个半疯的老妇而已。但于她却意义重大。只是人生有无数的悖论和无可奈何。虽然生前她顽强地拒绝一个现实可能的栖居之所,拒绝承认她是一个犹太人。如今她无复知觉的躯体却找到了栖居之所--纽约史台登岛的犹太人公墓。反抗因生命的结束而结束了。她已经彻底失去了说不的权利。

我第一次见到埃斯特是在格林威治村的老人中心。那大约是1997年的三月间。我才到纽约几个月。刚到纽约时,一时找不到工作,就开始在中国城的人力中心接受“human services” 的职业培训。而格林威治村老人中心就是我的实习地。

格林威治村地处纽约的下城。曾是一个极富艺术特色的地方。聚居了不少艺术家。也聚居不少同性恋者。不过后者我是后来才知道的。当初在大家选实习地时,我一听这个名字,登时就觉得非常有吸引力。在没有人对此感兴趣时,我说,我有兴趣。我新在人力中心一起接受职业培训而认识的两个台湾朋友怕我没有听懂。私下告诉我说,大家都愿意去靠近中国城和市政府的下城医院,因为那里有很多中国人,且是一家较大的医院,就业的机会相对会多。劝我不要去什么老人中心。还是跟大家一起去下城医院。现在回想起来,我都不知道怎么会在一个就业竞争极其残酷的环境下,我会为了“格林威治村”那几个字,就着魔。而到那里不久,我遇到了埃斯特。

在美国老人中心是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服务的主要机构。只要年满62岁的老人,都可以在老人中心得到服务。我去实习的这家老人中心是格林威治村社区服务中心的一部分。每天有住在附近的老人来这里吃早餐和午餐。两餐之间和午餐后有一些适于老人的活动。除了用餐之外,有不少老人只是在那里看看杂志报纸,打牌,或者与熟人朋友谈天,消磨时间。如果老人遇到各种困难,譬如需要申请社会救济、政府的医疗保险等等,老人中心有社会工作者(Social Worker)为他们提供服务。

如今住在格林威治村的人们大多属中产阶级。这些老人中有不少是艺术家出身。有一天一位精瘦老太太把一条腿架在桌子上,给我表演了一下把身体柔软地平贴在架起来的腿上的芭蕾基本功。并且一反美国女人不透露自己年龄的惯例,告诉我她七十多岁了。这些老人多数不愁衣食。有一些其实仍在附近工作,因为老人中心的规定是超过六十二岁就可以到老人中心进餐。并不管你是否还在工作。而且也并不要什么身份证明。

当时纽约有的老人中心对老人进餐不收费,因为老人们进餐的费用都是政府付的。但有的老人中心收低费,称为捐款,再把收入另做其他活动的津贴。当时格林威治的老人中心早餐收费25美分,午餐收费50美分。老人带来的客人午餐收费1.75美分。相对于餐馆来说,就便宜太多了。许多老人吃了饭就离开。埃斯特就属于这种。

埃斯特自我介绍说,她刚从欧洲回来,还没有地方住,“no place”。我当时的理解,猜想她从欧洲回来,还没有找到固定的住所。直到后来,跟她交往多了,才意识到,她实际上就是一位“无家可归者”(homelessness)

纽约恐怕是无家可归者的首都。据说2002年冬到无家可归庇护所登记的就有3万人。自然实际人数会大大超过这一数字。通常街上看到的无家可归者常是一些衣着不合季节,推一辆购物小车或者超级市场的购物车,全部家当装在塞满小车的大大小小的塑料袋里。其中不少都恶臭逼人。如果在地铁车厢中有这样一位睡在三人座位上的乘客,无论多拥挤的高峰时间,那都会是一节许多座位空着的车厢。很少有人不被那气味熏得逃离。

不过,埃斯特可以称作无家可归者中的贵族。她那时差不多近七十岁。仍然非常漂亮。一头银发,衣着别致,风度绝佳。永远带着至少两个大黑挎包,外加一两只塑料袋,塑料袋中放着当天的报纸和过期的剪报。

我在老人中心见她没几次,她就说要请我去吃饭,然后请我看一部中国电影。我正拼命抓住一切机会学英语,当然欣然前往。她请吃的是Falafel(中文有译作沙拉三明治的)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至今也是唯一一次吃这种中东食品。一个烤的厚面皮包着一些切碎的蔬菜和鸡头米一类的东西。埃斯特声称这是纽约能供应最好的Falafel的地方。她先问我饿不饿,我说不饿。这或者只是中国人客气的积习。我现在根本记不清当时饿不饿。但那是我第一次领教美国人请客,至今清晰地记得整个过程。她说,既然我不饿,她也不饿,我们不妨叫一个分而食之。我当然客随主便。那的确是格林威治村一家很不坏的餐馆。整洁优雅。门口摆着鲜花,壁上悬着绿色的悬垂植物。播的是轻柔的古典音乐。用的是真正的餐具餐巾,而非快餐店的纸杯纸盘。虽然埃斯特只叫一份不到三元的沙拉三明治和两杯不付钱的冰水我们两个分而食之。那位女招待仍很礼貌。埃斯特立即问她是不是演艺圈子中的人物。那位年轻女子立即说,她在剧院工作。后来埃斯特跟我说过多次,格林威治村一带,许多在餐馆打工的都是演艺圈中的人物,或者作家、诗人之类。他们演艺事业都不足以使他们生存,他们非得另找一份职业以养活自己。但她也说,其实许多自称演员、作家或者诗人的招待们不过是出于虚荣心,未必真正在从事什么艺术活动。后来我的一位同事的生活印证了无名艺术家们的这种生活方式。这位同事的演戏和脱口秀都是没有收入的个人爱好。而她为谋生非找一份工作不可。但做我的同行不久,她就发现那份工作距她理想工作太远。她又试了不少工作,最后发现酒吧的调酒员是她最理想的工作。工作时间不与她的戏剧活动冲突,又可以养活自己。这是题外话。

至于埃斯特一会跟那位女招待要添冰水,一会抱怨沙拉中的什么东西不够新鲜,说她可是跟我这个没吃过falafel 的朋友吹过牛的,说这里供应全城最好的falafel。这家餐馆让她大为难堪云云。那位女招待仍客客气气听她抱怨,一点也不变化她面上的笑容。

再说埃斯特请我看的是陈凯歌导演的《风月》。不过买票的时候,我又领教了埃斯特的不同寻常。她买了两张老人票。当时电影票普通票是八元,而老人是五元。到入口收票处那里,埃斯特指着我跟那位收票的小姐说:“你别看她看着年轻,她也是老人。” 我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那小姐也就笑一下,就放我们过去。许多美国人在这些地方那种大度真是让我感慨。如果是中国人,一定要把我揪住不放。事实上,一位常来格林威治村老人中心吃饭的老人就告诉我,他以前去中国城的老人中心吃过饭。但他后来不去了。原因是,那里非要老人出示超过六十二岁的年龄证明。那也是纽约唯一一家他所知道老人吃饭需要证明年龄的老人中心。他不是不能证明他超过六十二岁,而是那种方式让他觉得受到侮辱。

我现在已经记不清那部电影了。当时埃斯特说她希望我能给她解释一下她不懂的地方。可天晓得,我的英语水平那里好到足以给她解释电影。

没多久,就有不只一个对我很友好的老人发现我与埃斯特关系“密切”。他们好心地劝告我,不要和她搅在一起。她可不是个省油的灯。但至于她如何不省油,没人给我进一步解释。我慢慢地发现,埃斯特在老人中心的确是一个太不受欢迎的人。除特定有两三个人与她交谈外,大多数人对她敬而远之。但她总是与其他老人,特别是与老人中心的工作人员起冲突。后来埃斯特给我解释,她给老人中心提了不少建议,诸如从某提供录相带的皮萨饼店得到免费的录像带,或者从某蔬菜水果店得到免费的蔬菜水果之类,但都被老人中心的主管或以推拖手法或干脆不予置理地冷处理掉了。我问何以那些店愿意免费提供录相带或者水果蔬菜呢?她说,皮萨店愿意在社区建立良好的声誉。平常的顾客经常在那里买皮萨,就可以得到免费的录像带。如果给老人中心提供免费的录像带,不止建立声誉,也可吸引一些老年人成为顾客。而水果蔬菜店卖不动的水果蔬菜再有两天就得扔掉。这样捐给老人中心,可以减税。她认为因为老人中心的管理人要从老人中心的管理中牟私利,所以拒绝她的那些合理建议。我说老人中心的收入和支出每月都贴在墙上,供老人监督的。事实上,这点给我这个从一件任何事情都黑箱作业的国家来的人以极深的印象。可埃斯特却给我讲个故事。说有一个有六个儿子主妇去肉店买肉,从来口气都很大,来几磅牛排,再要几磅这个肉那个肉。肉店老板也很敬重这位大买主。但等到六个儿子全长大成人离开家之后,那位主妇再去肉店可就失去往日的光采,怯生生地要一小片牛肉。肉店老板连正眼都不再看她一眼了。她说,无论老人中心到哪里采购的话,都要大量采买,主管大约从中可以牟利,得到回扣之类。如果免费从哪家蔬菜水果店得到,别说回扣了,那威风还在吗?我没有调查过,所以对此事只能存疑。

1997年五、六月间,实习结束,我离开了老人中心。那年年底,有一个偶然的机会听一个朋友说,纽约大学(New York University 纽约人简称之为NYU)社工学院为双语的学生提供硕士生奖学金。事实上,人力中心的职业培训就是与纽约大学合作的。所以培训期间,每周都有半天在纽约大学社工学院上课,接受一点“human services ” 的基本训练。

社会工作是一门中国没有的学科。不过在西方国家,这门学科有上百年的历史了。它主要是为弱势群体提供社会服务。虽然近年来,许多社会工作者更热衷于心理治疗、心理咨询,但其主要的工作对象还是各种弱势群体,诸如:受虐的妇女儿童、吸毒者、无家可归者、病弱的老人、爱滋病感染者、精神病人、智障者,等等。因为有双语奖学金一说,才使我动念试试申请这所学费昂贵的学校。记得那是一个星期一。已经过了申请截止期,但那位主管双语项目的教授仍说,如果我在周五前准备好申请的材料,大学的毕业证书、学分公证和三份推荐信,她就给我一个机会。虽然有两位原给我们讲过课的纽约大学教授和人力中心的英语老师都同意给我写推荐信,但我怕时间有限,不能按时拿到推荐信,就打电话给埃斯特的电话留言机留个言,问她愿意不愿意做我的推荐人。

在我看来,电话留言机是埃斯特作为无家可归者中贵族身份的标志之一。虽然她的活动范围只在纽约下城一带,但总归是浪迹萍踪。她的朋友们要跟她联系的话,只能给她的电话留言机留言。她每天都数次打公用电话给她自己的留言机,看有没有留言。她与众多聚散如浮云“朋友”的交往,就像一座荒郊僻壤的小客栈,偶尔会有一两个曾见过的客人过往,但大多数客人今生恐怕不会再见。但对小客栈来说,生熟不在计较之中,有客才是自己生存的证据。现在回想起来,埃斯特抓住每一个潜在朋友的疯狂不亚于任何一个不顾一切抓住情人、丈夫、妻子或自己孩子的我所见过最走极端的人。但由于对象的不确定性使得疯狂程度实质上大打折扣。以至于她自己根本意识不到这一点。

我离开职业培训中心几个月,求职到处碰壁。后来终于在一家中文杂志找到一份编辑工作。埃斯特告诉我曼哈顿23街和六大道那里有一家教外国人学英语的“国际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in New York)。对我来说,每日生活和工作环境都是讲中文,任何一个学英语的机会我当然都不愿放过。 当时“国际中心”任何人只需要缴纳一年150美元的年费,就可以在每周开放六天的中心,长年参加各种课程,学习英语,了解美国文化,甚至教授新移民各种在美生存的常识和知识。不用说,还可与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交流。如果要一对一的老师单独辅导语法、口语会话和写作,就要另付费用。因为这里的大多数老师和工作人员都是志愿的义工。

这家中心不仅仅是一家学英语的学校,它还有各种到纽约市各博物馆、教堂参观或者不同风味餐馆的品尝的活动。作为一个全职工作的人,我很少有可能参加那些多半日间举办的活动。但是它的“剧场票房”展示了一个戏剧艺术之都的纽约无尽的风采和魅力。

记得当年在国内,从未看过任何一出百老汇戏而不知天高地厚,凭着二手材料写过介绍百老汇、外百老汇和外外百老汇戏剧的文章。在老人中心时,我就知道他们常有各种戏票出售。一些外外百老汇的戏票价只一两美元。最贵的林肯中心的音乐会或者芭蕾舞,也不过七美元。后来才知道,那些戏票就像老人中心的早午饭一样,都是免费提供的。剧院把卖不出去的票捐给老人中心,学校或者一些收费的老人中心,从政府那里得到减免税的优惠。而老人中心用低价卖给老人,用以弥补其他经费不足的活动。埃斯特是售票台的热心顾客之一。那里也是她经常与人争执的地方之一。但那时,我有自己的事情做,而且英语也远未好到可能弄懂老人情绪冲动的激烈争吵。 不过永远那些争吵都似乎不是什么大事。

埃斯特很快给我打回电话,说她非常高兴做我的推荐人。我不很清楚埃斯特大学是什么专业,但她读硕士研究生是在享特学院主修心理学(Psychology )。她推荐信署名的头衔是纽约公立学校退休教师和心理医师(Psychologist) 。

从我开始业余时间在NYU读书,我就经常能在图书馆碰到埃斯特。直到那时,我才得知作为一个无家可归者的埃斯特,其大本营就是NYU的图书馆。NYU位于纽约下城格林威治村中心地带。靠近闻名的苏荷区。白天她在格林威治村一带活动,通常晚上就回到图书馆。后来她告诉我说,她每年捐给图书馆一百美元,于是可以得到一张图书证。她可以借阅图书和使用图书馆的所有设施,但不能把借阅的图书携出馆外。那藏书甚丰的各层开架的阅览室晚上至多至九点半或者十点半就闭馆了。但图书馆内位于地下室的学生阅览室每周七天二十四小时开放。每年除了暑假里和寒假中共有两三周时间闭馆外,全年开放。她大部分晚上就在阅览室睡觉。尽管埃斯特告诉我,有不少亚裔学生在那里夜读,半夜恐怕不安全或者惊醒他人不回住所,往往就趴在桌子上睡到天明。我想图书馆宽大坚固的木制桌椅供阅读之用倒还蛮舒服,可不是睡觉的地方。而且学生们年纪轻,睡一夜两夜也罢。以埃斯特七十多岁的年纪,这样长年累月,对我来说,简直不可思议。

在后来的来往中,埃斯特陆陆续续告诉我她的故事。我只是一个被动的倾听者。从来不主动提问。这不单是对埃斯特,对其他朋友也是一样。我觉得如果朋友要告诉我什么,自然他们会讲。如果不讲,自然也不必问。所以她的故事也必有许多空白,甚至有可能有误记或者误解。据埃斯特讲,她父亲是来自德国的犹太人。在一战之时,为了逃避兵役只身来到美国。后来成为律师。她的祖父母仍在德国。二战时逃往波兰,最终死于纳粹集中营。她母亲的家庭是来自俄国富有的犹太人。我推算埃斯特大约出生于1926或者1927年。她在纽约出生长大。她有一个兄弟。她的父母因婚姻不合而分居或者离异。她小的时候难得见到父亲。只要父亲回来,就继之以父母间争吵,继之以母亲长久地郁郁寡欢。从她记事起,她的母亲就永远不快乐,永远为什么事而忧虑。母亲对她的管束极严。她认为她最终会选择后来那样的人生道路,对自由的强烈向往就是对母亲的生存方式和教育的反动。

在我以往的理解,犹太是一个民族的概念。埃斯特的父母都是犹太人,她自然也是犹太人。可她告诉我,父亲是犹太人或者有一个犹太人的姓,并不意味着一个人就是犹太人。决定一个人是否犹太人取决他或她的母亲是否犹太人,而且此人是否属于一家犹太教堂。一个不信仰犹太人教的人决不是一个犹太人。因为她不信犹太教,所以她不是犹太人。这样犹太人的定义法,后来我在学校上课的课堂讨论时,也被其他犹太裔的同学所再次证实。

我不记得埃斯特是否提过她大学的专业。她讲硕士研究生时是读的亨特学院的心理学专业(Psychology )。 毕业后,她在公立学校做心理辅导一类的工作。同时还另兼两个半职的工作。纽约的公立学校的工作时间是从早上八点半到下午三点半。所以在公立学校工作的兼职是非常普遍的。其实不仅公立学校,美国社会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都会在下班后或者周末兼职。这样的人生对许多人来说,似乎更充实,当然也更多挣一些钱。

这样到了火红的六十年代。六十年代是美国历史上的转折点。青年一代,反对越战,主张妇女解放,主张民族平等。民权运动风起云涌。民权运动深刻地影响了年纪四十上下的埃斯特。她厌倦了典型的中产阶级生活,厌倦了她那三份工作,厌倦了纽约。于是辞掉三份工作,退掉了在曼哈顿的公寓,处理掉所有财产,飘然一身经以色列、希腊、土耳其,最后云游到巴黎。此后,她虽然短期在伦敦和土耳其居住过。但她最终“定居”于巴黎。

事实上,埃斯特并没有合法定居于巴黎或者伦敦的身份。但执有美国护照的人前往巴黎和伦敦不需签证可停留三个月。三个月将满时,如果出境几天,再回来,又可以再停留三个月。埃斯特的策略就是巴黎呆三个月,去一趟伦敦,住几天再回巴黎。或者伦敦呆三个月,去一趟巴黎,住几天再回伦敦。反正跑来跑去并不远。可是没有合法身份,也就意味着不能合法工作。埃斯特说,英国因为英属国的地位对加拿大人特别优惠,准许临时工作。她曾假说是从加拿大来。在伦敦的一家酒吧工作。结果一位客人问她从加拿大哪个城市来。她说事先也想到,地图上找个极不起眼的偏远小城。谁想那客人正是从那里来,简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而且城市因为小,全城的人几乎都认识。说起城里的熟识的餐馆酒吧理发店,琼斯家长,乔治家短。大奇怪于他怎么会不认识埃斯特。她只得借口有别的客人要招呼,狼狈逃走。似乎她最多做的工作是教英文。

我开始在NYU读书后,白天工作,每周两晚去学校上课。International Center 对我来说成了奢侈品,已经无暇光顾。而我的英语不仅听课时其苦万状,而且在做每个学期期中期末的论文时都痛苦万分。而那位主管双语计划的教授深知我的苦恼。她说,把英文写得流畅当然不是一两天的功夫。所以开始写论文不妨请人帮助改语法。另外就是去学校免费为学生提供的“写作中心”去请求帮助。事实上,这位教授就帮我改过最初的两门课的期中论文。

学校的写作中心雇一些读英文专业的硕士博士的学生来为需要补习英文写作的学生。到那里才知道,来补习的学生并不都是我这样母语非英语的外国学生。英语是母语的学生也不少见。在那里,我所遇到的辅导老师大多数都很好。有一位后来还成为我的朋友。但是到赶交论文时,哪里来得及。我就向埃斯特求援。她不是高兴给我帮忙,简直是兴奋得要命,并且一口回绝我愿意付钱给她的提议。后来我发现,虽然她对自由的渴望比我所认识的任何人都强烈,强烈到选择了这样一种极端的生活方式,可是她如果掌握了“权力”,就有可能非常独裁。她虽然在公立学校工作过,但她可没有那些“写作中心”辅导老师们的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她要是不同意我的观点,倒很直率。可是我大多数也不同意她的极端看法。譬如说,埃斯特在改我的一篇谈到艾滋病论文时说,她认为所有的艾滋病人都应该被关在集中营一样的地方,让他们不能把病传染给别人。事实上,在美国,艾滋病与其他疾病一样,是个人的隐私。没有病人本人的同意,病情不能透露给其他人。

当时有一个不到二十岁的自知感染艾滋病的男孩子,在一段不长的时间里,恶意地与从十几岁到三十几岁不同族裔的三十几位女性发生性关系,以此来报复社会。这是一个极端的病例。我承认就是至今我对艾滋病患者及其他传染病患者都有一种非常矛盾的心理。他们是绝对的弱者。如果他人得知他们的病情,他们有很大的可能会被社会歧视,被人为地与他人隔绝。但另一方面,如果普通人没有任何自我保护意识,也有可能成为无辜的受害者。我至少主张,对普通人应该加强自我保护的教育。同时,如果有传染病患者恶意地将病传染给他人,也应承担法律和道义的责任。如同其他任何犯罪一样,无罪推定在前,有罪惩治于后。

可埃斯特坚持认为他们都应被关在“集中营”里。我们争辩许久,相执不下。她干脆夺过我的论文,不加分说,就在上面改起来。可把我也气坏了。我拿出杀手锏,告诉她,我请她改语法,她没有权利修改我的观点。一个美国人说这话,那简直是太平常。她料想不到,一向什么都好商量的我,居然也说这样的话。她停下手中的笔,抬头看着我,一字一句顿着说,“等着你家里的人被艾滋病者强奸了,你才会后悔。”我看着她,只是无言。她又加说,“等到你自己自己被强奸了,你才会后悔。”我想,在她眼中,我伪善;在我眼中,她刻毒。从那以后,我仍时去上课时,课前课后见她,但再也不请她改论文了。

埃斯特对我工作学校家门三点一线的生活根本不能理解。我有自己的朋友,是埃斯特不会接触到的。就像我请她在中国城一家餐馆吃早茶。因为时间已过“茶市”,很少客人。可有一桌是美国人。埃斯特就像他乡遇故知一样去跟那桌人自我介绍聊天。而埃斯特大约推想我需要讲中文的朋友。她几次都要给我介绍中国朋友。我总告诉她我太忙。哪里有时间会朋友。她不能理解。因为她结交朋友太容易,她失去朋友更容易。于是同时那些朋友聚散如浮云。于她称之朋友,于我,只是路人。

但埃斯特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她几次说带我去见一个在NYU读教育博士学位的台湾女孩。我几次谢绝。她最后发怒。我于是妥协。跟她去了那女孩子住的公寓,一起吃了一个晚餐。那位女孩并没有成为我的朋友,我却在那里碰到了另一个台湾来的女孩,相谈甚欢。后来我们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一直保持很密切的联系。她当时已打点行装要回台湾。后来又再度回到纽约。想不到后来她竟成为埃斯特对我不满的又一个缘由。此是后话了。

又一次,埃斯特带我去一家湖南餐馆。那是1999年夏天的事了。埃斯特介绍一位招待“查理张”是她的朋友。说他的经历非常传奇。一听之下,果然传奇。这位查理自称从北京来,三十一岁。他本是上海人。说父母在他出生一年多后就来美国。他是在宁波由他叔叔(伯伯、舅舅,甚至姨夫都可能,英文uncle 没法有中文这种区别)把他抚养大。他在北京大学西语系学塞尔维亚语。毕业后又在北京第一外语学院拿到硕士学位。毕业后在外交部工作八年。他父母早就让他到美国来。他一直不肯。直到1989年。他觉得无法在那样压抑的环境下生存下去。才毅然赴美。又说他到美国后,中央情报局(CIA)因为他会讲塞尔维亚语要招募他,被他拒绝。他宁肯在餐馆做招待,也不愿意去为CIA工作。不过他马上就要离开这家餐馆,去学电脑了。他要做一个电脑工程师。当这位查理讲他的故事时,埃斯特得意洋洋地时而看着他,时而看着我。那表情似乎说,看,我给你介绍一个多棒的朋友。我只能敷衍地说,“真有趣”。埃斯特说让我把她刚送给我的一本书借给查理。我说恐怕我要应付功课太忙。

埃斯特感觉不是给我介绍一个朋友,而是献宝。可我竟然漠然视之。离开餐馆她就不满。事后更指责我的冷淡。我问埃斯特,她想没有想到。4年大学,3年研究生,8年外交部,10年美国,现在31岁,他几岁上大学?她说她真的从没想过。但她马上质问我为什么当时不问查理。也许他有合理的解释。

我知道这恐怕是中美文化的差别了。到纽约后,我逐渐查觉到,许多中国人为了生存,或其他原因,编了不少离奇的故事。因为他们知道美国人好猎奇。而中国这块土壤又产生过,而且正在产生太多荒诞不经的故事,美国人何以辨得真伪。就像前些时闹出的吴某学历一事一样。许多人编在中国的故事哄美国人。又编在美国的故事哄中国人。恐怕只有我们两边都生活过的中国人辨得清哪些是真实的荒诞,哪些是虚拟。对我来说,我何必拆穿查理的故事,让他难堪呢?

后来我发现,跟一个坦率的人谈话,我也可以非常坦率。我跟埃斯特讲,她对任何一个路人都非常信任。而她对任何一个跟她相当熟悉或者有利害冲突的人,都充满怀疑。说到底,路人跟她没有利害冲突。信那些故事,又有何妨?而那些有利害冲突的人就大不同了。

埃斯特有一个租用的储藏室。后来她告诉我,每月她付65元。后来她认为那个管理人想赶她出去,给她加到85元。她差不多每天都去她的储藏室取洗换衣服,定期把脏衣服拿到洗衣店去洗。这也是她可以跟那些真正的无家可归者有天壤之别的一个主要原因。埃斯特痛恨那个管理人。说管理人经常偷她的东西。每次她讲时,我又无亲眼目睹,只问她如果是的话,为什么不向管理人的上司报告呢?她立即生气。说他们都想赶她走,怎么会听她的呢?

我多次看她实在再也提不动她的那两个大挎包了。建议她得推个小车。不仅无家可归者,以前我见老人中心就有老人每天都推个小车。一来放那些提不动的东西,二来行走时也有个支撑物。可埃斯特说,那可就真成无家可归者了。但是时间永远可以战胜一切。埃斯特终于不得不放弃对小车的抵抗,拉起一个拖在身后的小行李车。

有一天埃斯特请我去看一出外外百老汇的戏。剧名《蝴蝶和老虎》,是一些在纽约的中国青年戏剧艺术家们演出的有关文革的戏。是批判揭露文革非人性的戏。埃斯特看了大骇。说文革怎么可能是这样。我曾跟埃斯特讲过我所知道的中国和文革。而埃斯特虽然对中国和社会主义所知甚少,却是一个“社会主义”的拥护者。她以为我因为家庭在中国的遭遇就戴上有色眼镜,不能客观地看待中国。她多次声称,她读到毛的小红书,觉得很有道理。即使到政府使用武力镇压和平请愿,她也认为政府当然需要而应该维持秩序。为此目的所做的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

可《蝴蝶和老虎》却是批判文革及其产生土壤的非人性的作品。引用的语录也是“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作文章,……不能那样温文恭俭让。革命是暴力。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力行动。”坦率地说,这戏给我的印象并不深。但埃斯特当时似乎颇受震动。戏后坚持说毛的小红书不是这样说的。我说你只不过读过一本西方翻译,段章取义的小红书,凭什么跟我来争论文革是什么样子呢?再说那戏也不是我的作品,是剧作家对文革的理解。她语塞良久。

我记得那天走出剧场,路上湿湿的,刚下过雨。我坚持帮她拖她的小车。她最后同意。埃斯特似乎想缓和一下我们争论后的紧张气氛。在我们停下来等红绿灯时,她指着人行道上斑斑点点粘着的口香糖问我,“北京有这样的鸽子粪吗?”我一看就笑了。我说这不是鸽子粪,这是行人吐的口香糖。纽约确实街上有许多鸽子粪,也有许多口香糖。而那天她所指的确是口香糖。我后来回想,她因为视力已经很差了,无法辨别两者的差别了。而我却还分得清。我说地铁站里也有这样的粘在地上的口香糖,而那里哪来的鸽子。当时我忘记说,鸽子粪是下雨冲洗得掉的。而口香糖则不然。想不到埃斯特勃然大怒:“如果在北京,你说是鸽子粪,我不会跟你争辩。但这是纽约,是我的城市,我从小在这里长大。我说是鸽子粪就是鸽子粪。”

我当时觉得莫名其妙,不知所从何来。行文至此,才突然意识到,是因为我说她没有资格来跟我辩论文革。她认为那我也没资格跟她辩论鸽子粪还是口香糖。而更深的原因是那出揭露文革丑陋的戏某种意义上进一步粉碎了她的梦想-- 一个西方知识分子对其制度失望后转向左倾共同的梦想。而对于一个理想主义者来说,无梦的世界何以为生?但那时的我根本不能理解这一切背后的含义。

从最初认识埃斯特,我就心存疑问:她靠什么生活?而我却从未问过她这个问题。她某次说起,她因为以前在公立学校工作,所以到了退休年龄,她就可以领取基于工作年限的社会安全金。这是每一个纳税人都享有的权利。不过一般退休者如果完全靠这笔社会安全金生活似乎仍会很艰难。埃斯特的困境在于,她非住纽约曼哈顿岛下城不可。以她的收入根本不可能。除了70年代为了遏制纽约人口外流所制定房租管制和房租稳定计划使得许多老住户还可能付很低廉的租金住在曼哈顿以外,曼哈顿恐怕也算得上世界上最贵而居住条件并非优越的地区了。记得那位在克林顿绯闻案中名声大噪的女主角陆文斯基后来搬到曼哈顿下城。报载她租住一室一厅的一个公寓,房租是3200美元一个月。一位住曼哈顿42街联合国总部对面的老先生告诉我,他所住的小小的统仓(只有一个房间,起居卧室都在这一个小小面积内。厨房只是门口的一个角落有一个小冰箱、小水池和一个小电烤箱。唯一分隔的只是一个带淋浴的小厕所)正常租金是2000元一个月。如果不是他是老住户,享受租金管制的好处,他早被赶出曼哈顿了。这两个例子只是想说明,一般人是没有财力住在曼哈顿的。

有一次埃斯特看我的学校作业,其中谈我的一个工作对象领取残障社会安全救济金每月570元。埃斯特说,她居然拿得和我一样多。这其中有点不平。因为我的那位工作对象是一位智障者,虽然27岁,一天也没有工作过。其实那570元只是纳税人为这位智障者付出的冰山的一角。不过那是题外话了。

其实埃斯特的收入在纽约任何一个区都不足以租到住房。但是她是有资格申请政府为老人提供的低收入住房或者老人公寓一类的福利设施的。那样她需要付她收入的三分之一就可以得到一个一居室或者一个统舱(studio)的住房。我一劝她去申请老人公寓,她就声称,不知道多少她的朋友这样劝她,她不愿意被人监视。说那些公寓的管理人都会监视访者。公寓管理人会以各种借口阻拦访客。而且电梯里都装有监视器。她坚称,如果住在那样的公寓里,她就会懒于出门,她就会失去自由,她就会失去朋友,她就会与世隔绝。她说与她年龄相仿的朋友退休后有着舒适的住房与生活,但都已经离开人世。

我想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美国的工作生活节奏之紧张有人说比日本都有过而无不及。我没有领教过日本的工作生活节奏。我从来在美国只做一份工作,最辛苦时,是兼读书。我读书时发现,选各门课遇到许多不同的同学,很少有人是全职读书的。绝大多数学生是全职工作兼职读书。甚至有人全职工作,同时全职读书。我在工作场所也碰到各种除一份全职工作,再另做一两份半职工作的人。对雇主来说,半职工作人员不用付医疗保险和提供休假等福利,可以节省开支。对兼职的人来说,可以多增收入。还有一个我永远不能理解的理由,就是可以打发多余的时间。这种人多半都是工作狂。对我来说,一份工作已经压力非常大了。

我曾跟朋友开玩笑说。在中国的时候,是一个人的工作雇十个做。在美国是十个人的工作雇一个人做。这或许有夸张的成分,但回到七八年前的中国,至少我的工作的确轻松得令现在的我不敢相信。我后来慢慢领悟到,埃斯特是一个非常慢性子的人。像她这样的人,在这样一个快节奏的社会中,是很难生存的。她曾告诉我她自己用折叠小剪刀剪头发,可以剪两三个小时。她一次吃酥皮的点心,掉了一身。她一边跟我讲话,一边一点点用手捡。大约花一个小时捡完。看得我目瞪口呆。她永远迟到。在我与她数不清的约会中,她恐怕准时或提前到达的只有三四次。她迟到20分钟算对得起你。迟到一个小时以上不是一次两次。而且一到先得坐下喘气定神,抱怨交通堵塞,抱怨什么乱七八糟的原因,说她快赶出心脏病。似乎她受尽了委屈,让等待的人无话可说。后来我发现不少不负责任的美国人都如此。他们迟到了,倒像是他们受了多大委屈。这不过是他们的逃避责备的方式而已。我如果对埃斯特说,我不能再这样等她,她就说她知道,她有两三个最要好的朋友,就因为她的不守时最后再也不理她。她保证一定守时,但恐怕连一次也兑现不了。